龙南县大通行五金电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27751067F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桃江乡水西坝
法定代表人:洪思表
2023年3月,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你公司废水总排口开展非现场检查,多次发现你公司在线监测数据异常。2023年4月26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1.你公司污水处理操作员用一根DN50mm带有直角弯的自制灰色塑料管绕过在线监控自动采样池排放浑浊呈浅绿色污水,导致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2.你公司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六价铬、镍、铜、总铬分别为255mg/L、37.7mg/L、189mg/L、2.65mg/L、3.69mg/L、3.10mg/L、3.25mg/L,分别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2.19倍、1.51倍、8.45倍、12.25倍、6.38倍、5.20倍、2.25倍。
以上事实涉嫌通过篡改自动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调查询问笔录》《龙南县大通行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废水检测报告》(编号:H&S0223013041016)、视频监控录像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2023年5月25日,我局向你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事先(听证)告知书》(赣市环责停告字〔2023〕1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告知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也未提出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停产整治。改正方式包括:停止生产、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整改。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立即整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你公司完成整改任务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信息社会公开情况,报我局备案,并提交监测报告以及整改期间生产用电量、用水量、主要产品产量与整改前的对比情况等材料。停产整治决定自报我局备案之日起解除。
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履行停产整治措施的情况实施后督察,并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
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印章)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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