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35号)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医保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赣州市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细则》。同时,在市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4月14日,未收到修改意见。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