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工作,拟对《赣州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赣市府办发〔2020〕3号)进行修订。我局对《赣州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代拟了《关于修订<赣州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zybjh@163.com
2.联系电话:0797-8083792
3.通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赣州市人力资源市场11楼1107办公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