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及概要
事项名称:赣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第二轮调价方案
牵头制定单位: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事项概况: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和《赣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赣市府字〔2022〕38号)等要求,发挥价格合理补偿功能,稳定调价预期、理顺比价关系,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草拟了《赣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第二轮调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并报请省医疗保障局审核同意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方案》涉及的参保群众、医疗机构,及对本《方案》的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方案》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纸质邮寄等方式向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表达对《方案》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公示十天。
五、联系方式
牵头制定单位: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及电话:谢宝松 0797-8083295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赣州市医疗保障局11楼1112室
邮箱:gzybsdzb@163.com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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