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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四个增加”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月度预拨付资金,助力疫情防控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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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市医疗保障局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四个增加”举措,优化了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付费月度预拨付政策,有效提高医保基金拨付效率。预计全年增加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付总金额达5.47亿元,较2021年提高13.6%,有效缓解疫情冲击下医疗机构垫资压力。

一是增加月预付月数。为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压力,将“按月预付不超过11个月住院费用”调整为“每年12个月均预付住院费用”。

二是增加月预拨付定额比例。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反映的年业务增长比较快、预拨付比例过低的问题,将医疗机构前三年统筹基金1:2:7加权月平均值90%拨付比例调整医疗机构上年度统筹基金月平均值的90%作为月预拨付定额。

三是增加精神或康复专科医院月预拨付定额。针对精神或康复专科病人住院时间较长,按出院口径预拨付不合理等问题,将“出院病人拨付口径”调整为“在院病人产生床日拨付口径”,根据上年度统筹基金实际发生额之和及出院床日数之和,计算每床日平均值作为该院每床日预拨付定额。

四是增加月预拨兜底保障比例月预付率预付金额与实际基金发生数比值不足60%的,调整60%修订月预付率不足80%调整80%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担当作为,优化医疗保障服务举措,助力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采取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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