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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发布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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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石城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张小川签发石城县2023年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推进春季林业重点工作的令》。
  总林长令要求,要扎实开展巡林工作,县乡村三级林长要认真履行林长责任,突出解决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重点问题,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要全面完成春季造林绿化任务,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科学开展国土造林绿化,积极拓展造林用地空间,加大林相改造力度,不断改善林分结构,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要切实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古树名木保护,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全面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护网,加大森林防火宣传,从严落实“五个禁止”“五个不批、五个不烧”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从严打击违规违法用火行为。要统筹推进松材线虫病除治,精准实施“清”“保”“改”“封”“补”“防”“查”等技术措施,切实提升防控工作成效,全力打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保卫战、攻坚战,按规定完成枯死松树集中除治任务。要持续壮大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毛竹及林下产业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基地等文旅产业,拓宽林业生态价值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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