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打造林长制升级版为抓手,不断提升基层林业治理能力,打通服务林农“最后一公里”。
我市将林长制体系和组织建设嵌入乡村治理总框架,加强乡级林长办建设,搭建林业服务平台。整合优化专职护林员和责任网格,改变由乡镇单一管理模式,突出加强林业部门对监管员、护林员的监督和日常履职考核,会同乡镇完善森林资源源头监管体系。压实巡护履职责任,推动巡护发现森林资源变化事件第一时间向派驻片区队伍、乡(镇)林长办和综合执法队“应报尽报”。2023年,全市护林员上报事件1.7万余条,有效实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我市开展林业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林业执法模式。建立“送执法下乡”机制,选派市、县执法骨干与乡镇执法队伍“结对子”。以林业服务型执法监管为目标,在全省率先开展林木采伐许可证委托乡(镇)核发试点,龙南、大余等地通过公开信、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辅导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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