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赣州市统计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赣州市统计局或县
(市、区)级人民政府法治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举报和投诉由赣州市统计局机关纪检组受理。
(一)窗口投诉:
赣州市市政中心一号楼二楼1256室
(二)电话投诉:
0797-8391099
(三)电子邮箱投诉:
tjjfzk@gan zhou.gov.cn
(四)信函投诉:
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一号楼赣州市统计局纪检组。邮编341000。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公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一号楼赣州市统计局法制科
2、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联系电话:
0797-839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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