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统字〔2019〕20号
关于印发《2019年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
年度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2019年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6月28日
2019年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2019年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于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二、评价方法
为切实推进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7月12日,根据《江西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关于印发<赣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通知》。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主要评估各地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由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年度评价按照《赣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重点考查各地绿色发展指标的变化趋势及动态进展情况,主要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和公众满意程度共7个方面。其中,采用前6个方面的57项评价指标计算各县(市、区)的绿色发展指数;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根据抽样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
三、数据来源
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各项指标基础数据,分别由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质监局、市水保局、国家统计局赣州调查队等21个部门提供,并对数据质量负责。
四、重点工作
(一)修订完善报表制度
为有效推进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夯实绿色发展统计数据基础,要认真做好《赣州市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工作,并及时呈报省统计局审批。
(二)开展数据收集工作
扎实做好绿色发展评价基础数据的收集工作,建立绿色发展评价QQ工作群,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确保各部门数据及时、准确报送。
(三)分析预判指标情况
认真分析各部门提供的2018年绿色发展指标数据,对排名后退或靠后的指标逐一梳理核实,加强与部门沟通,了解存在差距的原因,及时向市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四)召开工作调度会议
及时召开绿色发展评价工作调度会,通报2017年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深入分析2018年度绿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绿色发展评价工作进行部署。
(五)测算绿色发展指数
绿色发展指标数据收集、审核、确认之后,根据《赣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利用综合指数法测算2018年度各县(市、区)绿色发展指数。
(六)解读全市指数情况
在2018年度全省各设区市绿色发展指数结果出来之后,我局要做好对全市绿色发展指数结果的解读工作,认真分析排位靠后指标的情况,督促有关责任部门采取措施补齐绿色发展短板,为2019年度绿色发展评价工作打牢基础。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评价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绿色发展评价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领导为副局长周芸,责任科室为能源科,责任人员为陈新林、范小芳,综合科、工业科、社会科等为协助科室。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做好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有关情况,确保我市绿色发展评价工作进展顺利。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绿色发展评价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落实部门责任,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省统计局的沟通汇报,及时了解全省绿色发展评价的进展情况,尽早发现我市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附件:2019年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重点工作
附件:
2019年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重点工作
序号 |
重点工作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限 |
1 |
修订完善报表制度 |
认真做好《赣州市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工作,并及时呈报省统计局审批。 |
5月底前 |
2 |
开展数据收集工作 |
收集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6个方面57项指标的基础数据。 |
6月底前 |
3 |
分析预判指标情况 |
认真分析各部门提供的2018年度绿色发展指标数据,对排名后退或靠后的指标逐一梳理核实。 |
6月底前 |
4 |
召开工作调度会议 |
召开绿色发展评价工作调度会,通报2017年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分析2018年度绿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6月底前 |
5 |
测算绿色发展指数 |
根据《赣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利用综合指数法测算2018年度各县(市、区)绿色发展指数。 |
7月底前 |
6 |
解读全市指数情况 |
对2018年度全市绿色发展指数结果进行解读,认真分析排位靠后指标的情况,督促有关责任部门采取措施补齐绿色发展短板。 |
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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