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深入推进“三大战略”,突出聚焦“六大主攻方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全力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持续优化统计服务,着力强化统计队伍建设,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加快建设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优质坚实统计保障。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深化理论武装,继续落实每月“学习日”制度,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定位、谋划布局统计工作。
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牢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充分用好赣州作为革命老区拥有的丰富红色资源,结合中央苏区调查统计史,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3.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以抓好基层党组织换届为契机,优化班子结构,提升组织功能,确保换出新气象、新活力。以探索党建工作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积极创新方法手段、活动载体,巩固深化“三化”建设成果。以服务发展为中心,着力打造“统计大讲堂”、“数说赣州”、“筑牢统计之根与魂”三大品牌。
二、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
4.持续加强对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5.继续推进重点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认真开展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工作。积极探索产业数字化增加值核算方法,逐步完善赣州市数字经济统计报表制度。
6.继续推进乡镇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起草《赣州市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发展提升年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7.做好市直部门、县(市、区)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切实为基层减负。
三、做好“七人普”后续工作及专项调查
8.扎实完成人口普查后续工作,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局要求,重点做好普查数据汇总、评估与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主要成果。
9.做好人口普查数据资料整理开发利用,编印普查资料,整理归档普查过程相关文件等资料,组织进行技术业务总结,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普查数据分析研究,加快形成有质量的普查成果。
10.持续做好各类专项调查,继续组织开展好“大众评公务”群众满意度测评、积极与省局对接,提前做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和公众生态满意度调查,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添砖加瓦。
四、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1.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认真抓好主要经济指标数据预判预警,企业联网直报情况汇总报告、上下沟通对接等工作,强化部门和专业科室间的协同配合,为保持全市经济持续恢复性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省应有位次贡献统计力量。
12.加强统计智库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增强数据敏感度,准确把握好经济趋势变化,强化主要宏观指标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围绕2021年度重点工作、“十四五”规划目标,省域副中心城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点经济工作,加大统计数据分析监测力度,及时提出预警监测建议,为全市经济稳健向好发展提供统计支撑。
13.优化统计数库服务,精心编印统计产品,定期举办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反馈社会各界信息咨询,以优质服务满足多元化的统计信息需求。
五、持续抓好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实施
14.加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工作。持续跟进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情况;做好2020年度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结果的收集、汇总和报送等工作;积极对接省考评部署安排,修订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2021年度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评办法》。
15.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目标任务和总体原则,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统计监测,确保村卡、县卡指标与脱贫攻坚普查摸底数据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测评价工作水平。
16.落实《江西省军民融合统计制度(试行)》和《江西省统计局军民融合统计工作实施方案》,依保密规定,严密组织调查,高质量开展军民融合统计调查。
六、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17.坚决做好统计督察整改,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按照“一一对应、逐项整改、措施得力、整改到位”的目标,全力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18.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统计进党校”,把统计法纳入党校必修课。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各地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抓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宣传引导,提高统计法治意识。
19.强化统计法治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和各专业工作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行统计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畅通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办和惩处力度,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20.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县级统计机构配足配强统计执法人员,完善全市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积极组织全市执法骨干参加全国、全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办,选派各专业骨干参与全市执法检查。
七、严格管控统计数据质量
21.抓好企业入规入统,严格按照国家审批制度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细致审核,做好调查单位的入库、退库、审批工作。
22.加大数据审核力度,认真实施农业、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贸易、服务业、劳动工资、科技文化等各项常规统计报表,健全完善专业统计数据采集、整理、评估以及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大对数据之间匹配性、协调性和重点行业、增速异常企业的审核力度,做到数出有据、账实相符。
八、持续加强统计机关建设
23.持续强化廉政建设,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牢制度的“笼子”,把“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作为当前统计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重点。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警示教育力度,建设清正廉洁的统计机关。
2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扎实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着力充实县级统计部门人员编制。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历练干部。制定年度文体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提高统计干部凝聚力。
25.做好各项中心工作,持续做好机关绩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机构节能、精神文明创建等各项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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