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关于《在我市全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拓宽“两山”转换路径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作为会办单位之一,现就相关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在省统计局的指导下,赣州市统计局按照《赣州市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数据调查统计工作,收集整理相关统计数据,按时完成涉及统计部门的数据填报,并及时在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完成数据报送。
关于提案提及的“推动省级层面将生态产品价值纳入高质量考核机制”。目前,省级层面暂未将生态产品价值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且目前仅上犹、崇义、全南三个地区开展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工作,无其他县(市、区)数据,不具备考核条件。待考核条件成熟,将根据省级统一部署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赣州市统计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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