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赣州市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探索建立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建设全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了《赣州市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按照征求意见反馈表的格式(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我局。
联 系 人:曾晖
电 话:0797-8199523
电子邮箱:gzsjjxyk@163.com。
附件:1.赣州市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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