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级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划和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的重大政策措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以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工作的落实。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出具的行政建议函,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五)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七)负责统一管理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完善全市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食品药品违法违规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照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监督、指导下级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产品质量安全监察、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接待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等其他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中心城区省、市属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承担使用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检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落实国家、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项。
(十八)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国家、省级有关规定承担反垄断调查及组织指导执法工作。按规定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市本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指导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全市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查处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准入工作。
(二十一)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市局本级、执法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计量检定测试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蓉江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蓉江新区分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74人,其中在职人员37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0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7721.8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302.85万元,较2019年减少618.58万元,下降12.52%;本年收入合计13401.02万元,较2019年增加1925.96万元,增长16.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260.73万元,占91.49%;其他收入1140.29万元,占8.5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7721.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163.51万元,较2019年增加2050.81万元,增长16.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3558.37万元,较2019年减少743.42万元,下降17.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752.29万元,占61.79%;项目支出5411.22万元,占38.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46.76万元,决算数为1416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8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96.29万元,决算数为1277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追加预算数。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追加预算数。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46万元,决算数为51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追加预算数。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3.05万元,决算数为47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追加预算数。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追加预算数。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7.96万元,决算数为35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追加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48.1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072.73万元,较2019年增加1143.38万元,增长19.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73.94万元,较2019年增加206.78万元,增长26.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47万元,较2019年增加2.98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176.6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用项目资金开支。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6.61万元,决算数为109.99万元,完成预算的27.0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8.45万元,增长20.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55万元,决算数为2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1.98%,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3.34万元,增长16.94%,主要原因是纺织服装产业接待增加;筹建国家油茶中心,参观、调研、评审接待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46批,累计接待194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97.96万元,决算数为63.92万元,完成预算的65.2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8.44万元,增长40.55%,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求,更新购置业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4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10万元,决算数为2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9.8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32万元,下降12.60%,主要原因是节约车辆运行维护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5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车辆运行维护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3.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8万元,增长3.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7.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7.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7.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55%。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检测用车;单位价值20万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所有项目支出1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质量强市奖及工作经费”、“科技专利”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的工作部署,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将事业发展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认真完成年初预算设定的质量强市奖及工作经费、科技专利、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打击传销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费、企业产品质量检验经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经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检测经费、中心城区快检室快速检测经费、智慧食品药品项目建设经费、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检验专项经费、检验、检查专项经费、药监稽查支队专项经费,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掌握绩效目标进展、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情况等,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组织对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践行‘六者’使命、守住安全底线、服务发展大局、争创一流监管”的总体思路,坚持服务大局和强化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着重做好“五篇文章”,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质量工作年度考核和“质量强省”高质量发展考核均获优秀等次,位列全省第一方阵。推进质量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全国十个之一、江西唯一),成功召开“国际优势品牌集群研讨会(赣州)暨中国果蔬品牌集群成立大会”,被评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市六大攻坚战主攻工业先进集体,受到市政府通报嘉奖。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5次。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9次。根据评价体系,我单位评价等级为“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要求,我部门对2020年度“质量强市奖及工作经费”等12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368万元。从自评结果来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政府采购过程复杂,特别是进口设备的专家论证复杂、供货商供货手续繁琐、导致周期性长。2、受经济环境、环保政策影响,部分企业已停止生产或歇业整顿,影响监督抽查任务的完成。3、绩效目标实施人员认识度不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为单位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加强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职能,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公开“质量强市奖及工作经费”、“科技专利”2个项目的评价报告,详见附件。关于2020年度“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报告2020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科技专利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非本级财政拨入的各项补助收入及银行存款利息。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市场主体管理: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休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四)市场秩序执法: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五)信息化建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六)质量基础: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七)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器械事务: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化妆品事务: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质量安全监管: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十一)食品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三)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支出:指本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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