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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启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新局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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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持之以恒抓好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全面开启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新局面。”日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紧紧抓住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全市人民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5年,赣南苏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取得重大进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走在前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水平与全国、全省差距进一步缩小。到2035年,赣南苏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面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形成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兴旺、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格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争取更多县(市、区)列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建设配套产业园区,提升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城乡规划,以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网络等为重点,加快推进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

加快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功能品质,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科研创新中心、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旅游中心、医疗养老中心,打造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县城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加快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服务农业农村能力;推动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争取将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纳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经济区、城市群、都市圈相关规划并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与中心城市、城市群合作,共同探索生态、交通、产业、园区等多领域合作机制;全力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推动广州、深圳等大湾区城市与赣州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争取共建赣粤产业合作试验区;争取粤港澳大湾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在赣州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争取赣州国际陆港设立正式口岸,创建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打造“中欧(亚)班列”、多式联运品牌,实现汽车、木材、粮食、肉类等多品种运营;加快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申报建设赣州国际陆港综合保税区;积极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和战略枢纽,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推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合作。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增强振兴发展活力

《实施意见》明确,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争取赣郴永兴(赣郴桂)铁路、赣韶铁路扩能工程等纳入国家、省铁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景鹰瑞铁路和赣广、赣龙厦高铁纳入国家、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推动加密铁路运输通道,加快形成“两纵三横两放射”铁路网布局,推动加大普速货运铁路路网投资建设和改造升级力度;加快赣州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市域铁路规划研究,完善城市快速路网;加快形成“四纵四横八联”高速公路网,便捷连接重点城镇和重点红色文化纪念地,推动加快国省道干线改造;加快瑞金机场建设,推动实施赣州黄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黄金机场航空口岸并正式对外开放,争取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加快综合水运枢纽建设和航道整治,争取国家加快赣粤运河前期研究工作;推动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和大型灌区工程,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争取规划建设支撑性清洁煤电项目、煤运通道和煤炭储备基地,推动加快建设跨区域输电工程,完善电力骨干网架,推动加快石油、天然气管道和配套项目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

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争取更多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富硒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力打造赣南脐橙等一批知名品牌;推动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争取电商企业共建农林全产业链加工、物流和交易平台;推动建设钨与稀土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现代家居、纺织服装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快特色旅游产业发展,推动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精品线路;争取建设稀土、旅游等行业大数据中心,争取互联网企业在赣州发展运营中心、呼叫中心等业务。

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争取国家加大支持驻市高校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力度,争取“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与驻市高校、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共建;争取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合作,推动共建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国家钨与稀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建设稀土绿色高效利用等重大创新平台,争取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争取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动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加快推进国家级高新区建设,争取建设创新研发基地等创新载体;推动完善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推动开展北斗系统应用。

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增进老区人民福祉

《实施意见》要求,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继续争取相关专项招生计划倾斜;推进高职学校、技工院校建设,推动实施省部共建职业教育试点项目;推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争取国家、省在市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科)和卫生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上加大对赣州的支持力度;扎实推动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努力建设省级中医临床优势专科;推动提升公共文化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水平,优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一批体育公园,争取承办全国性、区域性文化交流和体育赛事活动。

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围绕苏区革命历史创作一批文艺作品,推动将红色经典、革命故事纳入中小学教材,在干部培训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争取加大对瑞金中央苏区旧址等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修缮力度,加大对现存革命文物的保护修复和纪念设施的保护修缮;统筹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建设,建设一批标志性工程;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争取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推广红色旅游。

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赣江源、东江源、北江源及桃江源等重要江河源头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建设珠江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争取开展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加快能源资源产业绿色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推动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推进资源开发和地方经济协同发展;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动将部分厂矿旧址、遗址列为工业遗产。

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发挥好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争取建立发达省市与赣州对口合作机制,争取与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重点高校、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干部双向挂职交流机制;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广泛凝聚正能量,表彰奖励正面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争取中央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省财政在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对赣州予以倾斜支持;争取国家制定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和奖惩激励办法;全面落实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对接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金融优惠、税收优惠,落实国家规定的省级配套政策;推动赣州综合保税区按规定开展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争取对其他地区向赣州市转移的企业,按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赣州设立分支机构,并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赣州支持力度,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大对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争取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上市融资。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争取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可用于占补平衡,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对赣州市列入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并按规定加大用地保障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加大对赣州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组织实施。争取将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列为省重点工作,争取省级层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政策;争取国家部委加强对赣州的工作指导,争取将更多涉及赣州的重大事项纳入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做好与国家相应实施方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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