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和市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赣州市统计局呈报的《关于我市农产品零售情况的调研报告》(统计专报第6期)上的有关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产品销售企业入规入统工作,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农产品销售企业入规入统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先后分别以2次书面和1次会议讨论形式征求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12个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农业龙头企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根据有关修改建议对文稿作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若干措施(讨论稿)》。9月28日《若干措施(讨论稿)》经市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1月10日起正式施行。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含7个方面、共17条举措。具体为:
一是强化入库培育指导,包括加强在库企业服务、强化准入库企业指导、扶持有潜力企业达标3条措施。主要聚焦于稳存量、拓增量、挖潜量方面的措施,开展分类指导服务。
二是强化做大做优扶持,包括支持建设加工项目、支持争先创优、支持做强电商销售3条措施。
三是强化市场开拓扶持,包括支持外出参展、支持融湾发展、支持品牌创建3条措施。
四是强化财税扶持,包括建立“上台阶”奖补机制、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辅导2条措施。
五是强化金融扶持,包括强化保险支持、优化金融服务2条措施。
六是强化用地支持,包括加强用地保障、支持给予土地经营权2条措施。
七是强化部门协调扶持,包括扩大政府采购支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2条措施,提出积极发展入规入统农产品销售企业为工会会员服务卡合作商户、建立工作专班、每季调度推进和台账管理机制等。
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每条措施均已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解读单位: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政策改革与经营管理科廖小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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