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农业和粮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农业和粮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农业和粮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粮食流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粮食流通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2、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和粮食项目规划,提出相关支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安排意见,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
4、拟订促进农业、粮食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促进农业、粮食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5、拟订农业和粮食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科研活动、技术引进、成果鉴定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6、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7、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宏观调控粮食市场,承担农业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粮食流通信息,指导农业、粮食流通信息服务。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流通与出口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8、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规划和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粮食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工作。组织农产品安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9、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的监督管理。对粮食市场各类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的监督。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粮食储备的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10、承担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农药、兽(渔)药、疫苗、农用柴油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组织实施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和农业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和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移交调运工作。
11、制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2、提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建议并指导实施。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省、市级储备粮管理和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全市军粮供应与管理。负责粮食仓储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承担同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13、制定全市农垦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统筹协调全行业的技术改造、科技开发、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引进工作。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农垦行业国有资产,实施产权监管。依法指导监督企业的财务、分配、安全、质量等工作,进行全行业经济工作分析。推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机关、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事业、赣州市农业利用外资办、赣州市畜牧兽医局、赣州市军供粮管理中心。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78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事业编制106人;年末实有人数163人,其中在职人员163人,离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八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695.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440.42万元,较2016年增加2615.53万元,增长28.8%;本年收入合计11255.24万元,较2016年增加3131.58万元,增长38.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200.06万元,占99.51%;事业收入22.72万元,占0.20%;其他收入30.46万元,占0.27%;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占0.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1695.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590.39万元,较2016年减少1048.32万元,下降12.15%,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未完成等;年末结转和结余4105.27万元,较2016年3664.85万元,增长832.12%,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未完成等。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89.09万元,占32.79%;项目支出5101.3万元,占67.21%。人员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9.76万元,决算数为1120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64%。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59万元,决算数为41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66万元,决算数为19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2.91万元,决算数为655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9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11万元,决算数为13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49万元,决算数为21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8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6.2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119.04万元,较2016年减少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7.25万元,较2016年增长99.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68万元,决算数为78.93万元,完成预算的64.87%,决算数较2016年下降40.6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对外交流活动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58万元,决算数为56.11万元,完成预算的69.63%,决算数较2016年下降16.6%。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减少了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决算数为22.8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辆):21辆,完成预算的84.48%,决算数较2016年下降63.8%。主要原因是:1、我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减少了支出;2、行政单位公车改革。
六、“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98.58万元,较2016年增加158.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36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69.367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中心城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本年度预算项目投资总额比例的62.5%。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99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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