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赣州市扶贫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赣州市扶贫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赣州市扶贫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扶贫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扶贫办公室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赣州市扶贫办公室(赣州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事项的通知》(赣市办字[2019]58号)、《关于增配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赣市编[2017]41号)有关规定,赣州市扶贫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工作的重要举措;拟定扶贫、老区建设和移民资金分配计划;负责全市扶贫、老区建设和移民统计监测工作。
(2)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的管理;承担贫困村整存推进工作;指导全市扶贫和移民财务、会计工作。
(3)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和移民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扶贫和移民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和移民宣传、调研工作;负责扶贫和移民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
(4)负责拟定构建大扶贫格局工作规划、计划;拟定并落实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和协助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开展对外交流、横向经济协作;协调社会各界扶贫捐资捐物的投放和管理工作;争取并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管理。
(5)拟定全市老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老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区建设项目管理;指导开展老区建设促进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产业扶贫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指导发展相关扶贫产业;组织开展全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
(6)检查督促全市扶贫开发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承担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贫困县退出和贫困村退出以及组织重要政策措施评估等日常工作。
(7)负责三峡移民管理工作;协助贫困地区开展对外联络;争取并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负责外资扶贫款项的引进、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8)拟定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筹集方案、补助标准和分配方案;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拟定并落实各级单位对口协助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按权限参与或审核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按权限对水工程移民安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验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移民后扶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和后扶人口的动态管理。组织落实三峡移民政策、后期扶持及项目管理。
(9)承担全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设标准、扶贫信息系统的网络建设和联网运行工作、扶贫系统统计监测工作、扶贫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赣州市扶贫办公室设有6个职能科室,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扶贫信息中心。共有行政编制数17人,工勤编2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担任实职的正处级干部2名,担任实职的副处级干部3名,在职的科级和科级以下人员19名。
退休干部职工18人,其中:享受副县级以上待遇的9人。
第二部分赣州市扶贫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扶贫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1587.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7.85万元,主要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业务增加。其中: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330.82万元,较上年增长1.92%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85%;上年财政拨款结转274.49万元,较上年下降35%,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36%;财政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收入10982.1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4.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扶贫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11587.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7.85万元,主要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业务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9.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万元;项目支出11197.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8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91万元,农林水支出51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18.2万元(其中:切块安排公共机构节能经费1.6万元、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综治工作经费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7.9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扶贫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587.4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9.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万元;项目支出11197.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8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91万元,农林水支出51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运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赣州市扶贫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共69.57万元,较上年增加0.8%,其中办公经费38.88万元(其中:切块安排公共机构节能经费1.6万元、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综治工作经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16.01万元,培训费5.8万元,工会经费1.9万元,福利费5.88万元,会议费1.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赣州市扶贫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总额15.6万元,主要是采购货物预算,购买国产化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赣州市扶贫办公室没有公务用车,2020年预算中无计划购置车辆。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10792.12万元。其中:市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挂点帮扶脱贫攻坚资金5000万元,脱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792.12万元,。
市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挂点帮扶脱贫攻坚资金
为进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安排市四套班子、法检两长挂点帮扶脱贫攻坚项目资金5000万元,主要拨付至市领导挂点联系贫困村,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到户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区),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流程谋划实施项目。
数量指标:资金拨付至市领导挂点贫困村数
质量指标:挂点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符合性
时效指标:市领导挂点帮扶资金拨付时间
成本指标:市领导挂点帮扶资金不超预算
经济效益指标:为贫困户增收创造条件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贫困户满意度
脱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
为全市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为贫困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有效帮助,2021年,按照“脱贫不脱策”要求,继续给全市共85.17万扶贫对象(不含五保、低保人员)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筑牢健康扶贫第一道保障线。专项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区),按照市县2:8的比例为贫困群众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数量指标:基本医疗保险购买人数
质量指标:基本医疗保险资助人员符合性
时效指标:基本医疗保险购买时间
成本指标:人均医疗保险费
社会效益指标:健康扶贫政策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贫困户满意度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扶贫办公室“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12万元,比上年减少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压缩单位一般性开支,持续缩减“三公”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预算14.12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压缩单位一般性开支,持续缩减“三公”经费预算。
3、公务用车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单位无公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无需购置公车。
第三部分赣州市扶贫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本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农林水支出: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岗位津贴、伙食补贴、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奖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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