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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电子标签填报工作的通知(赣市水利字〔201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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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有关科室:
  为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省治工办下发的《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统一使用电子标签的通知》(赣治工办发〔2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具体要求,请各县(市、区)水利局和局有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及水利项目信息电子标签填报工作。工程项目信息电子标签工作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部分,也是工作的源头部分,该工作由市监察局统一抓,并组织专人督导此项工作,月月有统计和反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且不间断对工作落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1年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依据职能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填报工作。凡2012年1月1日以后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按照审批流程向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必须同时填报提交《项目基本信息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项目审批部门在接受并认真审核《项目基本信息申报表》合格后予以保存,形成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电子标签”,纸质版盖章后交还申报单位,并及时向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报送信息。各县(市、区)水利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在5月25日前补全由市局审批项目的《项目基本信息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于5月31前报市局相关审批科室;市局相关审批科室负责督促本科室审批项目的电子标签填报及向平台报送信息工作;各地当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完成第三批(即今年审批)中央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电子标签。对2012年6月1日以后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若申报材料中没有提交《项目基本信息申报表》的,视为申报材料缺项,不予受理。
  三、指定专人负责项目信息电子标签填报工作。此项工作为常态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将信息填报联系人及联系方法在5月17日前报市局建管科和市局相对应科室,为加强日常工作沟通联系。市局建管科建立了“市水利局工程信息公开 QQ群(210051088)”,各县(市、区)水利局联系人加入QQ群,QQ群名片按照县名+联系人姓名设置。市局建管科联系人为王长优  8196461、廖宝芳 8196460。
  附件:
  1、关于转发《省治工办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统一使用电子标签的通知》的通知
  2、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统一使用电子标签的通知
  3、电子标签填报流程及项目编码规则


                  赣州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  
                 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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