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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8-28 09:08
转发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水利建管字〔201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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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水利局、赣州经开区农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近日、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能通知》(赣水建管字〔2017〕25号),指出我省部分涉河建设项目未严格按批准的建设方案施工、施工设计文件未经审核就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管缺位、项目完工后水利部门未参与涉水工程验收等问题,存在涉河建设项目影响防洪安全隐患。为加强我市涉河项目监管,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全省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能通知》(赣水建管字〔2017〕25号)
19号文附件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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