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赣市府办发〔2020〕10 号
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 向社会开放实施方
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已经市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 0 年 7 月 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
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促进全民健 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实现学校体育场馆社会资源共享共用,提高学校体育场馆使用 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就近便利参加体 育健身活动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广大青少年和人民 群众身心健康水平为核心,把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作为贯彻落实 国家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开放工作,推 动全民健身生活化、普及化,不断提高我市全民健身工作质量 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 体、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符合我市实 际,具有我市特色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综合协调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根据县区、学校实际情况, 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形成我市学校体育场馆全面开放的 科学推进机制。
3.坚持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学校体育场馆在满足本校师 生的教育教学和日常活动需求下,优先向本校学生、学区内学 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开放。加强安全管理,明确 安全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形成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安全保障 机制。
4.坚持服务公众,体现公益。明确服务对象,完善服务条 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立足公益,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 放多元化的成本补偿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体育场馆开 放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 校积极开放;基本建立完善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评价科学的 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和社 会力量相互衔接的开放工作推进机制,推动我市全民健康事业 发展,为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开放范围
全市符合开放条件的各公办中小学校逐步开放,鼓励民办 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
三、开放办法
(一)学校开放基本条件。
1.学校体育场馆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教学、训练、竞
赛及课外体育锻炼等活动需求的基础上,还有向社会开放场地 的容量和时间段。
2.学校体育场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责任区 分办法和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及应对突发情况的预 案和处置能力。
3.学校教学区域有较为完备的防盗、防火等安全设备和措 施。体育场馆开放不影响学校设备安全及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
4.学校有相应的监控、场地灯光照明设备,体育场馆、设 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及相关 要求。
5.学校有体育场馆设施更新、维护的经费,能定期对场馆、 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二)场馆开放时间。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学校的 体育场馆开放应该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进行。
1.非寄宿制学校(校区)全年开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 每天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3 小时;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 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天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 于 6 小时,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21 小时。
2.寄宿制学校(校区)工作日不开放,双休日、国家法定 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年开放天 数原则上不低于 100 天,每天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6 小时。
学校根据体育场馆实际,设置特色开放项目,采用定时定段与 预约开放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开放。
具体开放时段、时长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公示。 学校组织临时性教育教学活动或实施影响体育场馆开放安全的 校园维修项目期间,可暂停对外开放,并及时在学校门口告示 栏预先告示。
(三)场馆开放对象。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主要面向本校学 生、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学校应根据 本校体育场馆的面积、设施设备的数量和开放的承受能力,合 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
(四)场馆开放的内容。学校室外场地设施,如操场、球 场、田径场跑道等要先行开放;室内场馆设施开放,由学校提 出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地, 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 营的需要向使用设施的开放人群收取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应 经当地物价监管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示。对青少年学生、老 年人、残疾人等实行免费。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鼓 励各县(市、区)整体统筹规划县(市、区)属学校体育场馆 开放的运营方式,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运营模式。
(五)开放学校的进入方式。开放学校周边居民需持有效 身份证件到所在学校登记备案后,在学校开放时段进出学校体
育场馆健身。单位、社会团体应采用预约的方式,在公示开放 时间段里,经学校同意后按时前往学校参加健身或比赛。
(六)开放学校的经费扶持。按照分级负担、各有侧重的 原则。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大学校场馆设施建设与开放的经费投 入,多途径筹措经费,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条件,支持 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各地体育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 的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所致场馆日常运转和设施 设备维修。可利用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开放学校的补贴,安排一 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场馆开放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开放场 馆学校所收取的费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主 要用于补贴设施运营等。同时,鼓励和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 会开放的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领导协调相关部门, 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引领辖区中小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开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 合、学校负责、社区参与、循序渐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市、县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体育场 馆开放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实施 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要问题。
(三)市教育局:作为全市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的 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调研评估,确定并 公示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名录。指导学校制定相关制度 和开放管理办法,对名录范围内的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有序开放 体育场馆,并负责对开放学校的指导、督查、考核和评估工作。
(四)市体育局:作为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的配合 部门,负责协同市教育局开展指导、督查、考核和评估工作,并 做好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助市本级相关学校的预算安排等工作。
(五)市、县财政局:配合市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好体育彩 票公益金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六)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做好中小学校体 育场馆开放调研评估,确定并公示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 名录。指导学校制定相关制度和开放管理办法,对名录范围内 的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有序开放体育场馆,并对开放学校开放工 作组织开展评估考核。定期对全市参与健身人群进行数据分析, 为我市全民健身工作提供大数据平台支撑。
(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负 责宣传和引导社区居民文明健身,做好居民的入校爱护财物、 安全锻炼教育及健身须知宣传,协助处理居民在学校健身过程 中的纠纷。
(八)开放学校:健全开放中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在学
校大门醒目处制作张贴开放公示牌;根据公示内容按时保质地 向市民提供活动场地和配套设施;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创造条 件,根据区域内居民需求,开设既安全又有特色的开放健身项 目。做好场地和设施的开放改造及日常维护保养;探索简易、 安全、智能入校新技术手段应用,做好居民入校查验等安全保 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学校体 育场馆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好市、县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 沟通、协调作用,带动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学校 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相关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全市中小学校体 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 校体育场馆开放的知晓度并接受社会监督,要提倡科学、文明、 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辖区群众入校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与 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三)强化安全防范。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同 级综治、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健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开 放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机制,加强场馆开放治安管理和安全保 障。学校要协调周边社区和街道制定场馆开放的安保实施方案 和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开放
时段治安巡查,做好场馆开放后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开放学校购买专项责任保 险,鼓励引导学校购买体育运动场馆及健身设施向社区居民开 放的公众责任保险。
(四)开展督查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 联合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监督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开放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对于符合开放条件而未按时对 外开放或工作不力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开放。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 公室,赣州军分区,市委各部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群 众团体,新闻单位。
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秘书科 2020 年 7 月 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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