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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05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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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李诒芸                   赣市体提字〔20218

                                           已经解决

                                    主动公开

关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

058号提案答复

袁华英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我市城市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提案第0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协及各界别政协委员的关心指导下,我市城市体育场地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受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基数、区域面积等因素制约,目前我市体育设施水平,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与群众的期盼及城市品质提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存在不少短板。加快我市城市体育设施建设,我局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规划引领。为满足市民对体育健身设施需求编制《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4-2030,确立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总体目标构建“市区-区级-片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体育设施体系下一步贯彻落实好《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等国家政策,结合“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市、县两级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以规划引领城市体育设施建设

加快项目建设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项目为王,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现正结合相关规划编制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计划总投资约35亿元的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正加快实施。赣州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全民健身中心于都县冰雪项目综合体等项目正在推全年计划新建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示范工程28,篮球场22个,羽毛球场23个,足球场13体育、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部门及县、乡(街道)、村(居委会)等将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金边银角”空间资源,以及新建居住小区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建设普惠性、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区域性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配套建设小游园及小广场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引进开发水上、冰雪、滑翔、电子竞技等有规模有影响的传统及现代体育设施场地,推动打造一批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场地。力争“十四五”时期全市建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人均体育面积达到2.6平方米

聚焦问题导向。

1.关于规范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审核和管理维护问题相关部门对规划的城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预留用地,实行控制性保护。对侵占、破坏体育场地设施和擅自拆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依法严肃处理。明确各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单位责任,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体育场地设施,各级政府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另外,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涉及健身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时,要就有关健身设施建设的内容征求同级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在审查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要按照国家关于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标准规范严格把关。

2.关于提升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水平的问题要求各地按照市政府印发《赣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赣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要求,做到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每天开放时间达8小时以上,累计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80天。目前全市公共体育场馆有的已开启了管办分离开放运营模式,如市属体育场馆移交赣州市旅游投资集团,南康区、崇义县等国有投资集团成立专门的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体育场馆,兴国县引入江苏爱玛会文体产业集团石城县引入北京动岚健身等运营公共体育设施,多形式促进和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管理。下一步,要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如委托第三方企业、企业化管理模式改革全面整合全市各类体育场馆资源,推行体育场馆预订、门票销售、器械租用、馆内消费等体育场馆“一卡通”运营模式。鉴于全市体育设施多数在学校的实际,要全面落实《赣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成立协调机制,鼓励各地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体育部门协同教育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各学校场馆开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社会公示。

3.关于保证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的问题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应社会主体申请,提供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鼓励各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并享受相关政策。倡导复合用地模式,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对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允许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

持续加大投入。“十三五”期间,我市加大财政投入并争取上级扶持资金5亿元,拉动地方20多亿元投入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投入建设资金超过前30年的总和(其中2020年全市体育支出为17611万元,较上年增加7220万元,同比增长69.5%“十时期,我们坚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同时要争取上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倾斜赣州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项目建设,对企业投资建公共体育健身场地的享受相关税费、金融、用地等政策。要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开源节流,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

加强统筹协调。体育设施建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公共服务职能。我们将充分发挥各地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体育、水务、应急管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建立市、县级体育设施建设常态化推进机制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做好督促指导并定期通报。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举措、齐抓共管,不断提升体育基础设施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注!希望您今后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赣州市体育局

                                 2021524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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