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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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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李诒芸                   赣市体提字〔20217

                                           已经解决

                                    主动公开

关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

105号提案答复

钟军平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公办院校体育资源与社区体育共享机制》(提案第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协及各界别政协委员的关心指导下,我市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市政府印发了《赣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全市体育系统场地设施和乡镇、社区的体育设施已全部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办法》中同时指出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体育设施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倡导社会各界向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捐赠和资助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2020年,市体育局联合市教育局《赣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覆盖面,提升体育场馆使用效率。

但受部门权限和场地布局等因素制约,目前市、市属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如市委党校)所属体育场地设施开放还没有统一的要求单位出于安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考虑,体育场地设施能真正对外开放、社区共享为此,我局作为体育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协调联系多部门推动高校和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向社会开放、与社区体育共享

1.加大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等国家政策,通过报纸、电视、微信、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动高校和机关事业单位转变观念,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解放思想,打破壁垒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共享体育资源

2.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赣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加大政策倾斜,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支持和关注加大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资金扶持力度。争取财政向社会购买服务或对开放单位给予经费补贴(如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校或单位办理有关责任保险等方式扶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予以支持。协调供电、水务、燃气等部门对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用水、用电、用气给予政策优惠

3.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并委托第三方运营“赣州智慧体育”app今年启动运行运动赣州程序建立体育场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目前收集录入机关事业单位体育企业所有体育场馆设施信息程序场馆种类场馆预订、教练预约、线路指引健身咨询服务等一系列功能社区健身群众了解周边体育场地信息,并选择适合自己健身场地我们要进一步宣传推广程序,使高校(单位)场馆设施信息等资源主动广泛渗入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健身群众提供更多便捷服务

4.主动寻求开放路径督促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合理安排利用体育场馆设施资源,处理好向社会开放时间和学校单位自身利用之间的矛盾。高校单位合理安排其体育场馆的开放时间模式,配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引进进行场馆管理,定期进行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各项馆内设施安全可用定期维护。倡导体育场馆运营委托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筹集管理维护经费,也为社会各界所需用场馆的人群提供方便合理的运动场地,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场馆开放高校单位可根据场馆设施条件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合理的费用满足社会不同层次体育消费需求

5.建立(单位)与社区体育共享机制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公共服务职能。政府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建立体育资源与社区体育共享机制,特别社区与高(单位)建立沟通桥梁调动和高校(单位)体育教育与训练组织管理资源通过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并举方式解决体育场馆开放遇到管理安全问题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注!希望您今后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赣州市体育局

                                 202151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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