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体育局、教体局,市直、驻市院校,经营性游泳场馆(俱乐部):
为加强我市游泳场馆的管理,规范游泳场所社会体育指导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人员的专业技能,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根据江西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并报请江西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同意,委托江西理工大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鉴定时间、地点
培训和鉴定时间:2012年7月2日-7月5日,地点:设在章贡区红旗大道江西理工大学院内。
二、参训人员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市直、驻市院校,经营性游泳场馆(俱乐部)至少安排2人参加,多者不限。
三、培训和鉴定有关事项
本次培训的内容、考核方法、报名时间及方式、费用等具体事项详见附后的江西理工大学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培训和鉴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务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参训人员,并通知参训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抄送:江西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
赣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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