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调整命名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教育局: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在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骨干示范作用。传统校的设立,对学校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为充分调动传统校体育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好传统校的应有功能,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青少年,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经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对省级传统校进行重新调整命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训练和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名符其实”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创设省级传统校;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项目”原则,结合本区域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特色,适当布局一些深受青少年喜爱及趣味性的项目,重点布局本地青少年体育训练的特色项目,且避免项目布局的单一性;坚持“统筹兼顾、相互衔接”原则,适当布局一些高中及学前班学校,重点布局初中、小学。
三、申报对象
除国家级传统校之外,各类公办、民办九年义务教育制学校、高中、职业高中、学前班均可申报。已被评为市级传统校的(以设区市体育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公布认定)优先考虑。
四、工作方法
学校按《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自评,并填报《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表》(附件2)(无论是原省级传统校,还是新申报学校均需填报此表),并认真全面撰写“学校体育工作情况”(包含学校简况、场地器材、学校体育工作成绩、近三年学校体育工作经费投入、体育师资配备、学校阳光体育开展情况和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等内容),连同附件1和附件2报设区市体育局。设区市体育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考评(按标准检查学校材料并实地查看场地器材等),并在附件2上出具是否推荐的意见,连同“学校体育工作情况”和附件1、附件3报省体育局。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新申报学校进行抽查,并提出是否命名的意见,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公布省级传统校名单。
五、时间安排
受理申报材料截止2013年12月10日,12月31日前发文公布名单。
六、联系方式
各设区市体育局统一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稿。
联系人:江西省体育局青少处 熊凌云
电话/传真:0791—86294631
电子邮箱:105950064@qq.com
七、其他
对省级传统校实行动态管理。此次被批准通过的省级传统校,由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授予“江西省××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项目)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14—2018年)”称号。
附件:1.《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标准》
2.《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表》
3.《___市申报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汇总表》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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