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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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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体育(教体)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全面总结表彰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推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成果,根据《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开展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严格审批、设置合理、规模适当、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评选周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评选对象范围

(一)先进单位

1、县区级(及以下)政府;

2、地市级/县区级(及以下)政府部门;

3、各级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

4、体育运动学校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户外活动营地;

5、体育健身团队、体育健身企业等社会和市场力量;

6、部队的团(旅)、营、连;

7、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

(二)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全民健身的优秀代表人物;

2、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专、兼职群众体育工作者;

3、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师、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户外活动营地工作人员;

4、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

5、全民健身志愿者和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6、科研及新闻宣传工作者;

7、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指战员;

8、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四个意识”强,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全民健身条例》,切实贯彻全民健身计划,在推动全民健身发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效果显著;

4、工作成绩显著,在本行业、本部门、本地区开展群众体育工作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先进个人

1、“四个意识”强,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业务素质较高,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工作成绩显著,在本行业、本部门开展群众体育工作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

4、热爱全民健身事业,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身体力行,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5、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支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为促进本行业、本部门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五、名额分配

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于5月31日前将推荐先进单位及个人的名单上报到市群体科;于6月5日前将评选推荐材料报送到市群体科(纸质版2份、一律用A4纸打印,电子版1份),推荐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上报者不予评选。

(三)经市体育局汇总,评选、审核推荐名单后,将在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再推荐报送至省体育局。

    联系人:  市群体科  郭路遥

 话:  8400331

电子邮箱:gzsqtk@163.com

 

    附件1: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推荐表

附件3: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2017年5月24日

 

 

赣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

附件1: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评选推荐主体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章贡区

1

1

赣县区

1

1

南康区

1

1

赣州经开区

1

1

上犹县

1

1

崇义县

1

1

大余县

1

1

于都县

1

1

安远县

1

1

信丰县

1

1

龙南县

1

1

全南县

1

1

定南县

1

1

会昌县

1

1

瑞金市

1

1

宁都县

1

1

石城县

1

1

寻乌县

1

1

兴国县

1

1

合计

19

19

附件2: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

名称

 

负责人

 

详细

地址

 

电话

(手机)

 

 

 

 

 

 

 

 

 

 

 

 

 

 

 

 

主管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地)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选推荐

主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须打印,可复制但必须为A4纸。先进事迹不另附页。

附件3: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年龄

 

职称

或职务

 

政治

面貌

 

 

 

 

 

 

 

 

 

 

 

 

 

 

 

主管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地)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选推荐

主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须打印,可复制但必须为A4纸。先进事迹不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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