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体育局单位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0】41号有关规定, 赣州市体育局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规定和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
2、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工作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3、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与重点布局;抓好优秀运动队建设,指导、审批运动队参加国内、省内重大比赛活动;研究提出体教结合后备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指导市运会和其他综合性及单项运动会等体育活动;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内大型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单项比赛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
5、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6、研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依法管理体育市场;规划、协调全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指导、规范各类场馆设施建设。
7、制定体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县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8、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体育局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局机关本级1个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编制人数8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71人,其中:在职人数71人,包括行政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0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64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体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116.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95%。主要原因:新增结转的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资金5102.84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1579.7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2.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9.73万元;2、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536.7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7.8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体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116.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95%。主要原因:新增结转的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资金5102.84万元。其中:部门支出7116.4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25.6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8万元、资本性支出362.13;项目支出5690.8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3.89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7万元,其他支出5355.5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体育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79.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具体支出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00万元,主要用于省运动会备战经、全民健身、体育专项经费、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专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0.28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4.33 万元,增长 27.15 %。
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25.6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25.6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 个,涉及资金 462.63 万元:
(1)项目名称:全民健身活动经费
1、项目概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多样、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活动,动员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树立“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生活理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全市全民健身事业快速发展。
2、立项依据:赣州市体育局具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职能,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的要求,“实施群众体育提升行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3、实施主体:赣州市体育局
4、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该项目预算50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年度计划,准备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包括新年登高活动、闹元宵活动、8.8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9.9重阳登高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等。通过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的开展,丰富市民健身活动内容,提高市民全民健身参与度,提升国民体质。
(2)项目名称:省运会备战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少儿体校准备各项体育赛事。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实施主体:赣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4.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该项目预算200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整体竞技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
(3)项目名称:运动员、教练员服装费。
1.项目概述:主要为运动员、教练员购买训练服。
2.立项依据: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1第15号令。
3.实施主体:赣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4.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该项目预算13.15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保障运动员、教练员日常训练用服装。
(4)项目名称:三集中运动员伙食补助
1.项目概述: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1第15号令,给毎位运动员毎个训练日20元伙食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1第15号令。
3.实施主体:赣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4.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该项目预算147.28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全年用餐安全,保证运动员的营养供给,学生健康成长,调动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积极性。
(5)项目名称:体育训练经费(基地配套资金、少儿参赛经费)
1.项目概述:省里批准学校设立了游泳、田径、羽毛球三个训练基地。做好后备基础条件保障、参加相关比赛提升运动员成绩。
2.立项依据:赣市府办字[2014]19号 赣体竞字[2011]4号 赣体青字[2014]3号。
3.实施主体:赣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4.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该项目预算52.2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提升我市竞技后备人才力量。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体育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1.60万元,比上年减少1.36万元,下降2.2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没有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30.9万元,比上年增加13.30万元,增长43.04%。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三公经费总量控制,去年从接待费中调减了14万元到出国经费;今年因疫情影响没出国计划,在保持三公经费总量下降的前提下,将出国经费调回到接待费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用车已移交公务用车平台。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赣州市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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