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经发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赣市交字〔2019〕2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4月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勤总体情况
2024年4月电子考勤项目11个,15个施工标段和11个监理标段。本月考勤施工标段合格的7个,合格率46.7%;监理标段合格的10个,合格率90.9%;施工标段项目经理电子考勤15人,考勤合格的13人,合格率为86.7%;项目总工电子考勤15人,考勤合格的12人,合格率为80%;监理标段项目总监电子考勤11人,考勤合格的10人,合格率为90.9%,考勤结果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根据《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电子考勤当月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作出处理,请G206石城小松至石子排段公路改建工程、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于都段)、宁都县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宁都县农村路网角源至吴家村段(林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G206会昌周田至筠门岭段公路改建工程、G356兴国均村至五里隘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电子考勤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到位,项目结束或暂时停工的应及时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告,强化项目从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约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遏制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将把电子考勤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履约不到位、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作为扫黑除恶线索,进一步调查取证。同时严格按照《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规定将考勤结果纳入参建企业的信用考核,并在赣州市交通运输信息网上定期公布。
附件: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2024年4月电子考勤结果汇总表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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