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经发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赣市交字〔2019〕2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6月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勤总体情况
2024年6月共对12个项目进行了电子考勤,包含14个施工标段和9个监理标段。施工标段考勤合格的10个,合格率71.43%;监理标段考勤合格的6个,合格率66.67%;电子考勤施工标段项目经理14人,考勤合格的13人,合格率为92.86%;电子考勤项目总工14人,考勤合格的11人,合格率为78.6%;电子考勤监理标段项目总监9人,考勤合格的7人,合格率为77.78%。考勤结果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一)根据《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电子考勤当月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作出处理。名单如下:
1.G206石城小松至石子排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单位驻马店市长海路桥有限公司;
2.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于都段)监理单位江苏华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G356兴国均村至五里隘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单位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根据《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三个月电子考勤不合格的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对考勤不合格单位按照合同文件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信用评价扣分(见附件2),同时该项目质监机构应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如下:
1.大余县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提升EPC项目施工单位江西海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大余县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提升EPC项目监理单位江西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所。
(三)根据《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连续三个月电子考勤不合格单位,其违约行为作为一条不良行为记录在赣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一年,且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将作为问题线索对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名单如下:
G356兴国均村至五里隘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单位江西省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根据《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一个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七日。请S548上犹窑下至树木园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规范施工单位考勤管理。
请以上项目的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电子考勤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到位,项目结束或暂时停工的应及时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告,规范项目从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约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遏制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将把电子考勤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履约不到位、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作为扫黑除恶线索,进一步调查取证。同时严格按照《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考勤结果纳入参建企业的信用考核,并在赣州市交通运输信息网上定期公布。
附件:附件1: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2024年6月电子考勤结果汇总表
附件2: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2024年6月电子考勤信用评价表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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