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经发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赣市交字〔2019〕2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3月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勤总体情况
2024年3月电子考勤项目7个,10个施工标段和7个监理标段。本月考勤施工标段合格的9个,合格率90%;监理标段合格的7个,合格率100%;施工标段项目经理电子考勤10人,考勤合格的10人,合格率为100%;项目总工电子考勤10人,考勤合格的10人,合格率为100%;监理标段项目总监电子考勤7人,考勤合格的7人,合格率为100%,考勤结果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根据《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三个月电子考勤不合格的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对考勤不合格单位按照合同文件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信用评价扣分(详见附件2),由项目质监机构约谈其法人代表,督促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电子考勤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到位,项目结束或暂时停工的应及时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告,强化项目从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约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遏制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将把电子考勤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履约不到位、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作为扫黑除恶线索,进一步调查取证。同时严格按照《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规定将考勤结果纳入参建企业的信用考核,并在赣州市交通运输信息网上定期公布。
附件1: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2024年3月电子考勤结果汇总表
附件2: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2024年3月电子考勤信用评价表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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