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运字[2009]16号
关于印发《2009年赣州市道路运输管理目标
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
《2009年赣州市道路运输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经处务会议研究,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日
抄报:省运管局,市交通局。
赣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09年3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
2009年赣州市道路运输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省运管工作会议和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我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实际,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平时、严格考核、奖优罚劣、鼓励创新·、促进工作”的原则,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廉明、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运管所为本方案的考核对象;市运管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挂钩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分为:客、货运输管理,运输安全管理,机动车维修管理,驾驶员培训管理,运政执法监督、城市客运管理和机关建设、宣传、维稳等七部分,标准分值为200分,无考核项目的单位该项不计分,打分后再折算。
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内容、运输市场监管考核内容、农村客运站场建设考核内容、农村客运网络建设考核内容,分别见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三、考核方式
采取年终集中考核和平时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县(市、区)运管所的履职情况逐项进行考核,市运管处在每次抽查考核结束后将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情况,提出补正意见。年终考核采取听、看、查、评的形式进行。听:听取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有关企业的评议意见,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了解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情况;看:看被检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和工作氛围、精神面貌等;查:实地检查和明查暗访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情况,抽样检查有关档案材料和资料;评:根据检查结果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按考核方案,由处务会研究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评先的主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市运管处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运管处处长郭远昌任组长,副处长钟银生、钟世衡、庄席有任副组长,成员由谢云峰、丁应忠、谢开、皮峻、龙敏、钟恢东、张义勇、刘小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世衡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
为加强联系,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市运管处对各县(市、区)运管所的工作将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由处领导按包干区域分片负责。
(一)包干区域及负责人
1、包干区域:于都、兴国、宁都、瑞金、石城、会昌
负责人:钟银生
2、包干区域:赣县、章贡区、上犹、崇义、南康、大余
负责人:庄席有
3、包干区域:信丰、龙南、全南、定南、安远、寻乌
负责人:钟世衡
(二)负责人主要工作职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公路运输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难题提出指导意见;对考核结果承担连带责任,分片包干负责。
五、考核评优项目
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激发工作热情,市运管处将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对下列工作进行表彰:
1、全市运管工作先进单位;
2、全市运管工作先进个人;
3、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4、运输市场监管先进单位;
5、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先进单位;
6、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先进单位。
六、考核工作要求
(一)考核工作是对各县(市、区)运管部门全年工作的一次检验,各级运管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对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并在考核工作中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二)考核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逐条进行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讲私情。
(三)年度运管工作重点如有变化,部分考核内容会作相应调整,调整内容经市运管处处务会议决定后,另行通知。
(四)本方案的解释及未尽事宜由市运管处处务会议作出决定。
附件:(一)赣州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二)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三)运输市场监管考核评分标准
(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五)农村客运网络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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