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赣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路长制”试点方案》。从2021年起,我市将通过3年时间,确保到2023年全面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公路路长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全面完善“路长制”管理模式,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改革成果。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向社会公告各级路长名单;推进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23年,实现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理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100%;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建立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推动农村公路文旅融合,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强化农村公路应急管理,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路长制”特色示范路;加强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推动将无人机、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应用于“路长制”管理体系,推广使用“路长制”管理系统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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