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赣州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决策办法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赣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赣市发〔2014〕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该办法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建议和意见。
一、办法概况
(一)办法制定背景:赣州市拥有赣江源头的黄金水道和国家AAAA级景区阳明湖景区,水上旅游资源丰富。充分利用河湖岸线资源,建设旅游客运码头,发展水上旅游客运,对于壮大赣州市水上旅游产业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起草制定了《赣州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停靠站点的选址、建设、营运、管理及相关活动的管理监督权限,保障我市水上客运安全。
(二)办法制定依据:交通运输部2023年4月下发的《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交办水函〔2023〕492号)中明确,“支持设区市人民政府出台地方政府规章等制度性文件,从停靠站点选址、建设标准、运营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的具体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以此为依据,开展《办法》起草工作。
二、评估主体情况
单位名称: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信函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北楼1814室
联系电话:0797-8996548
电子邮箱:gzsjtjysk@126.com
三、评估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江山里九号(写字楼)10楼
联系人:谢名文
联系电话:15270695202
电子邮件:136000032@qq.com
四、附件
(一)赣州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赣州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五、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并留下您的具体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六、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附件1:赣州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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