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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规范赣州代驾市场秩序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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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代驾服务行为,维护代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规范赣州代驾市场秩序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12月5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交通运输局邮箱gzsjtjysk@126.com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北楼1813室,联电话:0797-8996557

附件:关于规范赣州代驾市场秩序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6日


关于规范赣州代驾市场秩序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代驾服务行为,维护代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代驾服务经营者应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主动到行政审批部门按照经营范围“代服务”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依法依规经营并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及管理办法

二、代驾服务经营者应加强对代驾服务者的管理培训,规范人员录用、培训、辞退等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健康体检等。

三、代驾服务者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饮酒驾驶、醉酒驾驶、吸毒驾驶、超速驾驶、危险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事代驾服务时,应随身携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所载明的准驾车型要符合代驾车辆的车型要求。

四、代驾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合理制定代驾服务价格,不得以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方式哄抬价格;代驾服务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或经营平台依法公示收费项目、内容、标准、投诉电话等信息。

代驾服务者在提供代驾服务前,应明确告知服务内容、价格等重要事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代驾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另行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不得低标价高结算,不得未尽告知义务而单方面收取费用。

交通运输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督促代驾服务者文明着装、文明用语、提供文明代驾服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串通价格、价格欺诈、不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严查处代驾服务人员无证驾驶、饮酒驾驶、醉酒驾驶、吸毒驾驶、危险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代驾服务者应文明着装、文明用语、提供文明代驾服务,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

七、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平台寻找代驾服务,以防范法律风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赣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州市公安局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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