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代驾服务行为,维护代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规范赣州代驾市场秩序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12月5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交通运输局邮箱gzsjtjysk@126.com。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北楼1813室,联系电话:0797-8996557。
附件:关于规范赣州代驾市场秩序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6日
关于规范赣州代驾市场秩序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代驾服务行为,维护代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代驾服务经营者应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主动到行政审批部门按照经营范围“代驾服务”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依法依规经营,并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及管理办法。
二、代驾服务经营者应加强对代驾服务者的管理培训,规范人员录用、培训、辞退等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健康体检等。
三、代驾服务者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饮酒驾驶、醉酒驾驶、吸毒驾驶、超速驾驶、危险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事代驾服务时,应随身携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所载明的准驾车型要符合代驾车辆的车型要求。
四、代驾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合理制定代驾服务价格,不得以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方式哄抬价格;代驾服务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或经营平台依法公示收费项目、内容、标准、投诉电话等信息。
代驾服务者在提供代驾服务前,应明确告知服务内容、价格等重要事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代驾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另行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不得低标价高结算,不得未尽告知义务而单方面收取费用。
五、交通运输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督促代驾服务者文明着装、文明用语、提供文明代驾服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串通价格、价格欺诈、不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严查处代驾服务人员无证驾驶、饮酒驾驶、醉酒驾驶、吸毒驾驶、危险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代驾服务者应文明着装、文明用语、提供文明代驾服务,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
七、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平台寻找代驾服务,以防范法律风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赣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州市公安局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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