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固体废物违法堆存,切实防控环境污染风险,我市印发《赣州市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从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细化部门职责,扎实开展排查
市土专委办第一时间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责任单位需重点对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固体废物堆场、城郊结合区域、江河湖库沿岸、尾矿库、道路两旁、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开展排查,明确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职责,建立市县两级横向、纵向调度机制,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规范贮存、科学处置,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实化排查成效,跟踪问题整改
我市坚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通过无人机、现场踏勘等手段,全面排查固体废物堆放场所环境隐患,摸清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及弃土、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矿山废石、堆积砂石、市政污泥等固体废物堆存情况,核查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情况,依法整治违规堆存、非法倾倒处置等问题。同时,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于整改难度大、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督促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经市直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对主体责任不明的,由属地组织相关部门予以限期清理。
强化工作措施,多点发力共治
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多方联动、精准发力,从环境信访投诉、自查问题等出发,多方面查找问题、多途径整治问题。各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安排专人通过不间断、不定时的方式围绕工矿企业周边、空地、沿河等容易发生固废偷倒的重点区域开展全面巡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违规堆放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本次行动全市共出动700余人次,各领域合计发现问题233个,已完成整改197个,立案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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