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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点信访件】关于信丰县大唐工业园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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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群众反映信丰县大唐工业园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派员前往现场对群众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唐工业园基本情况

大唐工业园2013年经信丰县政府批准成立,位于信丰县大塘埠镇、嘉定镇、古陂镇三镇交界处,原名为古陂工业园,后更名为大唐工业园,产业定性为新型动力能源产业,初始规划面积为2133亩,2019年新增用地2000亩,现总规划面积达4133亩。大唐工业园现已入驻企业11家,涉及建材、铅酸蓄电池、冶炼、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目前,园区员工宿舍和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其中园区内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自行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附近的东河最终汇入信丰县桃江河。

二、现场检查情况

421日,调查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大唐工业园和相关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并由信丰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恶臭气体、园区废水总排口和相关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

(一)园区未获得批复属违规园区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14年信丰县政府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信丰县工业园扩区和调区前期工作的复函》(赣发改外资函〔2012357号)开展了调区扩区相关工作,委托江西省环科院编制《信丰工业园区扩区和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的内容包括了信丰工业园(东、西区)和大唐工业园两大规划区,但该规划环评报告因未通过当地国土部门土地利用规划审批,故未获得原省环保厅的审查意见。

(二)园区未建设员工宿舍和污水处理厂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由于大唐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一直在作调整,导致园区生活区(含员工宿舍)和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至今尚未开工建设,其中大唐工业园生活区(含员工宿舍)自来水围墙处浆砌挡土墙和二期道路弱电管沟工程等基础设施已实施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选址规划、项目立项(信发改环资字〔20208号),正在进行环评报告编制和初步设计工作,计划2020年下半年开工建设,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

(三)信丰华锐钨钼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环境问题。

经查,该公司年处理30000吨钨钼废料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异地技改项目于2016426日取得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赣环评字〔201632号),201810月投入生产,目前正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于2020326日停产至今。调查人员通过查阅该企业生产台账,2019年至2020年共计生产407天,其中2019年生产351天,停产检修14天;2020年生产56天,春节放假29天,326日至今停产。没有发现有信访人反映“一有上级环保部门检查就能收到信息停产”及“产生大量的臭鸡蛋味”的情况。

(四)稀土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违规生产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稀土企业全称为赣州市南环稀土综合冶炼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赣州一点金属冶炼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年处理36000吨含锂废料。2018611日,公司未取得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原信丰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信环责改字〔20189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于201873日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信环罚〔201817号);20181121日原信丰县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公司未经同意擅自投入生产,立即会同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该公司生产电源配电和发电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1122日管委会函告县电力公司,请求对该公司停止生产供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自电力公司断电后停产至今,生产电源设施仍在查封中。

(五)瀚蓝工业服务(赣州)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所述“瀚蓝公司”全称为瀚蓝工业服务(赣州)有限公司(原赣州宏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信丰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于2017527日取得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赣环评字〔201732号),2019421日污染防治设施通过了自主验收,201982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验收(赣环环评函〔201925号),20191119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赣环危废证字117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准经营规模为72000/年,其中:焚烧处置15000/年、填埋处置48000/年、物化处置2000/年、废包装桶清洗7000/年。201812月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冒黑烟现象,但焚烧车间进料间门窗未按要求密闭,厂界周边可闻见明显异味;危险废物填埋场因下雨未进行填埋作业,填埋场渗滤液储存在收集池内未外排。

423日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园区内主要恶臭气体产生单位)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氨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该企业其它监测结果显示:危险废物填埋场雨水排放口外排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外排废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浓度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预处理车间废气排放口和暂存甲库废气排放口、暂存乙库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物化车间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限值》规定的浓度限值。

(六)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环保不达标问题。

经查,大唐工业园共有两家铅酸电池生产企业,分别为海志电源技术(赣州)有限公司和赣州市创翔电源有限公司,其中:

1. 海志电源技术(赣州)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200KVAh密封铅酸电池免维护蓄电池项目2014129日取得了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赣环评字〔2014年〕5号)批复,20155月投入生产,2017129日该项目通过了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制粉工艺停产,其他工序正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工业废水循环使用未外排。

企业监测结果显示:铸板车间废气排放口和分片车间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均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总排口外排废水总铅浓度均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2. 赣州市创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年产380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项目2016317日取得了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赣环评字〔201618号)的批复;20186月投入生产,2019322日该项目一期100KVAh通过了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工业废水循环使用未外排。

企业监测结果显示:分片车间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均值为0.86mg/m3,超过《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规定的0.5mg/m3浓度限值;铸板车间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铅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七)园区废水总排口和东河监测情况。

监测结果显示:园区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六价铬等因子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园区废水总排口入河排污口下游500米东河氨氮浓度为1.17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Ⅲ类水规定的1mg/L浓度限值,其它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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