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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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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家作用,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住房文〔202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物业行业专家,建立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中具有物业管理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和监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公益、廉洁自律;

3.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行业规范和服务技术标准;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对行业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深入的研究;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原则上不超过七十周岁(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住建部和人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且在物业管理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做出过突出贡献;

2.行业从业满八年以上、担任企业领导职务满三年以上,或担任企业工程技术部门或者项目经理五年以上,且承担过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3.近五年内承担过两次以上省、市组织的物业“示范项目”考评或者物业服务项目评标;

4.承担或者参与过市级以上物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规范标准的起草、制定;

5.行政主管部门长期分管、从事物业管理或者相关研究的人员;

6.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持有律师执业资格满八年以上,并且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做出过贡献的人员。

三、入库专家工作职责

1.参与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起草、调研和咨询;

2.参与物业管理行业规范的制定和指导;

3.参与物业管理项目评标;

4.参与物业管理项目的承接查验;

5.参与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论证;

6.参与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

7.参与物业管理重大事件调查;

8.参与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相关事项。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程序

采取自荐和企业推荐两种方式产生。

1.综合管理类专家: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自荐,经所在企业同意后申报。

2.专业技术类专家:由物业服务企业从企业管理、财务、经济或设施设备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上报。

3.从事物业管理理论研究,并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由专家、学者自荐。

(二)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30日。

申请人向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赣州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附申请人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证书、培训证书等,所有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科408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厚德路81号赣南建设大厦),申报表电子档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gzswyglk@163.com(联系人:曾晨,联系电话:8239210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公示程序

经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拟聘专家名单将在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公示期结束后在门户网站公布最终名单。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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