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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用气报装服务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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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建字〔202216


各县(市、区)住建局,管道燃气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2年赣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

聚焦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精简优化审批事项,提高报装效率,进一步压缩用气报装时限,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不断提高用气报装效率和服务水平。20224月底前,全市各县(市、区)工商业用户用气报装流程压减到2个环节、3个工作日以内,提升供气管网覆盖率,进一步降低接入成本和用气费用。

二、主要措施

(一)压缩城市用气报装环节和办理时限。20224底前,将用气报装时限不再区分有无外线工程,统一压缩至2个环节(用气申请、验收通气)、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商业谈判、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工程施工等时长)

(二)精简申请材料。各县(市、区)应该统一、规范、公示用气报装所需申请材料,按照能减则减原则,没有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或资料要求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企业提交。对于不影响项目合法性、 安全性、技术可靠性的材料,按照“容缺受理”制度,应允许申请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齐。

(三)纳入政务服务系统。各县(市、区)住建局应协调属地行政审批部门,将工程建设项目的用气报装纳入政务服务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用气报装服务入驻各地政务服务大厅,通过政务服务系统负责用气报装事项申报。

(四)大力推行网上服务。各县(市、区)管道燃气企业要完善网络服务业务功能,实现线上用气业务咨询、投诉、报装、查询、缴费、发票下载、信息变更等业务功能。

(五)开展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管道燃气企业应协调当地行政审批部门,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用气业务专窗。实行水电气“一表申请”,推行施工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实现“一窗受理”。对用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许可等行政审批环节实行限时办理、同步办理和并联审批,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获得用气报装相关许可审批。对200米以内用气接入工程实行备案制,由工程建设单位承诺破路、破绿、占路保护按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方式即可先行施工,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如有不实按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六)降低企业接入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取消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以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取消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提升城镇燃气管网覆盖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管道燃气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七)优化用户办事体验。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内部联动,畅通内部信息流转机制,探索为工商业用户提供项目经理跟踪办理服务等方式,全程对接用气申报、验收通气等流程,增强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气工商业用户的满意度。

(八)推进用气接入服务标准化。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督促管道燃气企业提供办理进展可查询服务,加大对有关政策、标准、流程的宣传,在服务窗口、官方网站、服务指南等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资费标准等信息,向用气工商业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以指定服务、拖延服务等方式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得指定用气工程施工单位。

(九)规范用气收费。各县(市、区)住建局要会同发改(物价)部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严格按照收费依据文件收费,严禁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要加强对用气收费的督查检查,对违规收费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十)强化事前事后服务。各县(市、区)住建局应督促管道燃气企业推出用户“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积极探索推行“提前介入、提前指导”的前置咨询服务,通过技术咨询、现场答疑、确认条件等举措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投诉处理,针对用户服务投诉,第一时间办结,做到投诉回访率、投诉办结率、办结及时率“三个100%”。  

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统筹调度,协调各责任单位形成合力,指导属地管道燃气企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各管道燃气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今年4月底前全面对标《关于印发2022年赣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二)强化调度。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管道燃气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将获得用气报装进展情况住建局城镇燃气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岳林,联系电话:827757315770833938电子邮箱:gzjsrqb@163.com。市住建局将不定期开展调研抽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三)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典型示范宣传作用。加大新闻舆论宣传力度,积极向工商业用户宣传新做法、新措施,提升企业知晓率,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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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用气报装服务水平的通知(赣市建字〔20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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