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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两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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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48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接连发生两起房屋市政工程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依据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实施江西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十个一律”措施的通知》和市住建局《赣州市房建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联动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1923日上午10时,赣州经开区龙泾江路(唐龙大道-谷山路)项目在开挖管沟基槽时,基槽东侧边坡坍塌,造成1人死亡。项目建设单位: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付声斌;施工单位:江西川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翀;监理单位: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阳。

202110271430分左右,瑞金市金科高速集美天宸御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在安装铝合窗时,1名工人不慎从10楼坠落至地面,造成1人死亡。项目建设单位:赣州金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谢生平;施工单位: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凯;分包单位:江西鑫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魏铭童;监理单位: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亿。

二、工作要求

(一)及时处置事故项目。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改,停工期间项目参建各方严格按照《赣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培训等。施工单位整改完成,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属地安全监督机构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属地住建局要对事故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一案双查”并在属地区域范围组织“一案一整改”,相关落实情况于20211129日前报赣州市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

(二)约谈、通报事故企业及责任人。对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付声斌、江西川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陈翀、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李阳和赣州金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谢生平、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余凯、江西鑫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负责人魏铭童、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亿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分别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期限为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2个月。属地住建局对事故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推送相关部门执行信用联合惩戒。瑞金市住建局对赣州金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瑞金市域内房屋销售网签1个月,企业信用计分扣10分。

(三)责令事故企业全面排查整改。责令事故施工单位江西川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鑫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事故项目监理单位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赣州市域内承揽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立即暂停施工,进行隐患排查整改。排查整改情况经项目属地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强化行业监管。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科学、精准识别当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风险,结合《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赣州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巡查管控,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隐患问题未整改清零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凡因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追究法律责任。

(五)落实工作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于118日前梳理上报相关工作情况(含事故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在域内承揽建房屋市政项目情况,有关项目停工排查整改、监管执法、联动惩戒实施情况等)。瑞金市住建局和赣州经开区住建局在事故结案后7日内将结案批复、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报赣州市住建局。

联系人:赣州市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刘宇昌

(电话:0797-8286787,邮箱:aqfwk8286787@163.com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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