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建专委〔2021〕13号
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暨园区项目“回头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赣州市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 2021年8月17日
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
暨园区项目“回头看”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有序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赣州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安办〔2021〕36号)要求,结合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对园区项目整改“回头看”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暨园区项目“回头看”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区域
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龙南市、宁都县、信丰县、上犹县、会昌县、安远县、寻乌县、定南县、石城县等12个县(市、区)。
二、检查范围
在建房屋市政、水利、交通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全面推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安〔2021〕13号)情况。
(二)落实省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赣建安专委〔2021〕12号)情况。
(三)落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赣市建专委〔2021〕8号)、《关于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园区项目联合执法检查情况通报》(赣市建专委〔2021〕12号)情况。
(四)对本辖区建筑施工开展全方位调研情况,根据调研成果,制定符合本辖区建筑施工实际的政策性文件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突出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等内容部署落实情况。
(六)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主要包括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体系等情况,开展建筑施工监督执法检查和事故查处、信息报送等情况。
(七)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相关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八)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包括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情况、分包单位(含劳务队伍)管理情况等。
(九)落实夏季高温天气、汛期暴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十)检查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执法情况(处罚起数、金额等)。
(十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8月25日(具体时间各组自行安排)。
五、检查安排
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各地抽查房屋市政、水利、交通项目各1个,园区“回头看”项目1个。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带队组成4个检查组(人员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检查。要以查隐患、抓整改为着力点,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地开展好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到隐患风险可控,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向属地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确保安全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违法查处。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治理和打击,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在建工程项目和企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上报信息。一是各检查组于8月27日前报送此次检查的汇总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要针对检查内容逐一查找部门、企业层面存在的问题,要有具体事例;下一步工作建议;问题隐患清单。二是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要根据隐患整治内容,举一反三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并在整改时限将整改销号资料统一汇总报送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办。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检查期间车辆和费用由各检查组自行负责。
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办联系人:汪孟彦,电话:8286787,邮箱:974622202@qq.com。
附件:1.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暨园区项目检查“回头看”用表(监管层面)
2.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暨园区项目检查“回头看”用表(项目层面)
3.整改通知单
4.联合督导检查汇总表
附件1
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暨园区项目检查“回头看”用表(监管层面)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暨园区项目检查“回头看”用表(项目层面)
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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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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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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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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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项目自评 |
检查组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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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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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 行为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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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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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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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总承包单位无层层转包,无违法分包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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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单位建立风险管控与施工安全管理的台账的情况、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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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单位现场设置“一图、一牌、三清单”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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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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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施工可能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造成损害,现场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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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基坑 工程 |
安全技术交底及对照方案验收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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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基坑坡顶、坡面和坡底有排水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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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基坑安全监测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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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基坑周边防护栏杆及工人专用梯道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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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是否符合支护设计允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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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隔离防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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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模架 工程 |
立杆基础是否满足方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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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钢管、扣件、顶托等材料是否进行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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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顶托螺杆伸出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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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架体与主体结构的拉结、附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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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安全技术交底及对照方案验收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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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安全监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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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起重 机械 |
办理安装告知、验收、使用登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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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按规定时间维护保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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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设备基础是否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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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防坠器是否在标定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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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附墙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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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工地 消防 |
动火审批手续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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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在建高层建筑随层消防水源管道设置、器材的配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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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临时用房采用A级不燃材料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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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生活区用电线路乱搭乱接及超负荷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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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高处坠落预防 |
临边及洞口安全防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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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严密、牢靠,防护棚长度符合坠落半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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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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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电梯井口脚手架架体与主体之间的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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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极端天气安全防范 |
夏季高温天气防范措施落实,高温天气是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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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是否准备防暑药品,凉茶等降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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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汛期暴雨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落实汛期预警及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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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疫情 防控 |
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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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是否建立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台账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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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疫苗接种情况,是否做到“应接尽接”,禁忌者未接种疫苗是否提供有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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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实体的其他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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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
共自查 项,符合 项,不符合 项,符合率 。 共核查 项,符合 项,不符合 项,符合率 。 |
注:此表由各受检单位自评后,报检查组核查。
检查组: 受检单位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整改通知单
编号:第 组 号
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
经检查 项目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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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 条按下列意见第 款落实,上述第 条按下列意见第 款落实: 1.立即停工整改,限在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在未整改完毕及验收合格之前不得继续?施工、?使用。 2.限期整改,在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3.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符合要求。 请有关项目参建单位举一反三,立即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复查,赣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视情况组织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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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单位人员 |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
检查组: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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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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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单位: |
附件4
联合督导检查汇总表
检查组长: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县(市、区)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
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
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
存在主要问题 |
整改单编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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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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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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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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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检查情况由好到差排名。
2.检查项目 个,下发整改通知单: 份(其中停工 份),发现隐患条数: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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