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建字〔2022〕26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推动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动态清零,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治理动态“清零”旬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旬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二、旬报安排
即日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清零”行动,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逐项闭环“销号”。每旬末由建设单位将排查整治情况(参考附件1)报至属地住建局,属地住建局每月9日、19日、29日将房屋市政工程一般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至市住建局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原则上每月将落实情况抄送至各县(市、区)政府,如有重大问题隐患(附件3)即知即报。
三、旬报重点内容
1.基坑工程。重点检查深基坑(槽)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监测等情况。
2.模板工程。重点检查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重点检查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等情况。
4.钢结构工程。重点检查钢结构吊装、高空作业、攀爬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防护、动火作业管理、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
5.起重机械。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等情况。
6.高处作业。重点检查洞口、临边防护,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等情况。
7.施工用电。重点检查施工用电方案的编审、外电防护、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情况。
8.现场消防。重点检查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消防器材配置等情况。
9.工地疫情防控。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建立联控联防机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工地封闭管理、现场人员排查和核酸检测情况等。
10.其他工程。重点检查高边坡、高墩作业、起重吊装、地下暗挖、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施工围堰、拆除爆破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从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抓起,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房屋市政工程旬报工作联络机制,于5月20日前上报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名单。
(二)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以查隐患、抓整改为着力点深入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项目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收集整改回复并现场复核,如项目建设单位未落实相关要求,立案查处并执行相关联动惩戒。
(三)加强宣传,确保实效。各县(市、区)要加强旬报制度宣传活动,积极宣贯,深入企业、现场保证制度内容宣贯到每个项目,每个从业人员。遇到工作推进上的困难问题和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要采取实地指导、专题会议、提醒督办等形式,积极推动问题解决。(联系人:陈昌配,联系电话:0797-8286787,电子邮箱:aqfwk8286787@163.com。)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旬报表
2.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情况统计表
3.重大问题隐患情况报送表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
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旬报表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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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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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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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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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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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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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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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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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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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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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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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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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部位 |
存在的问题隐患 |
整改资金是否落实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间 |
是否制定治理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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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例:模架工程 |
例: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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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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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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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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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并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县 (市、区) |
项目排查情况 |
有问题项目整改情况 |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
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份) |
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份) |
处罚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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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排查总数(个) |
有问题项目数(个) |
无问题项目数(个) |
问题项目总数(个) |
已整改到位项目数(个) |
未整改到位项目数(个) |
安全隐患总数(条) |
已整改到位隐患数(条) |
未整改到位隐患数(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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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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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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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X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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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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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1.项目排查总数=有问题项目数+无问题项目数; 2.问题项目总数=已整改到位项目数+未整改到位项目数;
3.安全隐患总数=已整改到位隐患数+未整改到位隐患数。
附件 3
重大问题隐患情况报送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县(市、区) |
重大隐患简要描述 |
整改情况(填写已整改到位或预计x月x日前整改到位) |
是否进行立案处罚(是填“1”,否填“0”)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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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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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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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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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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