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强化农村建房施工监管,保障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江西省会昌县严格按照《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规定,大力推动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工作,采用“1234”工作法抓实农村村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让农村村民自建房工作安全、规范。
制定了《赣南客家风貌营造指引-会昌篇》,设计了一套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向农村建房户大力推广使用。我县从2023年开始统一规范乡村建筑风貌的设计、建设、管控等工作,使各村农房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外观形象、色彩图案达到相对统一的要求,营造乡村风貌,彰显乡村特色,提高乡村建设水平。例如我县周田镇梅子村,列为我县农村村民自建房建设管理的示范点,通过前期摸排发现共有58户村民有建房需求,住建局主动对接镇政府和村委会,共同商议村民建房管理事宜,上门提供房屋设计图集和技术咨询服务,整个实施过程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服务。1.县乡安全员队伍。成立县级危房改造工作小组,选派专业对口干部不定期到乡镇开展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查和调研。组建乡村安全员队伍,乡村设立农房建设专岗;加大培训力度,将乡镇分管领导、业务干部和村级安全员与乡村建筑工匠一并纳入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目前我县共培训乡镇安全员300余名,为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2.乡村建筑工匠队伍。制定了乡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每年开展农村建筑工匠集中培训,邀请县工程质量专家库中的专家授课,课程涵盖农民建房基本知识、农房建设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以及砌筑工、钢筋工、模板工等专业施工技术,培训合格的颁发《农村个体建筑工匠资格证书》,目前我县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共有2100余名;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名录和数据库,实行工匠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农村建筑工匠对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的巡查和技术指导,为农房建设提供服务。1.政策宣传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公告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农房建设法规政策,向农民群众大力倡导“适用、经济、牢固、美观”的理念,反对盲目攀比、贪大求大、浪费资源的建房行为,增强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2.技术指导服务。提前做好农房建设摸底调查工作,掌握村民未来2年内建房意愿,做好信息登记,及时解答村民在建房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和问题;整合全县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专业人才,选出20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服务队,采用“一对一”挂点指导乡镇的方式,为各乡镇的农房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及时解决农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3.规划设计服务。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聘请了本县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为农村村民建房提供规划设计技术服务,对提供的通用图集需要调整和修改的、设计与建设用地不相符以及建房放线放样等提供免费服务。1.联合审批和竣工验收制度。按照“统一受理、联合踏勘、联合审批”的原则开展村民建房办证审批管理,对申请建房的农户,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村民自建房的建设进行联合审批。房屋竣工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竣工验收,使村民自建房在用地规模、规划许可、质量安全、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村民建房质量安全达标。2.村级日常监管机制。由村一级做好农房建设常态化日常巡查,规模大的成立村民建房理事会,及时掌握村民建房情况,发现村民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快速响应、快速制止、快速查处,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台账,将农村村民自建房建设项目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做到质量安全监管全过程、全覆盖。3.施工过程监管机制。住建局对审批后的农村自建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安全抽查,施工过程中对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验收。将农村自建房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提出处理办法,及时遏制各类违规行为。4.乡村建筑工匠红黑榜制度。乡村建筑工匠是农村村民自建房施工的主力军,是保障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为了提高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每年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集中培训和考评,并设立“红黑榜”,对技术水平高、服务意识强、施工质量优的建筑工匠列入红榜,给予全县通报表扬,优先承接本年度农村自建房建设项目。对不规范施工的农村建筑工匠列入黑榜,在相关媒体进行通报,《农村个体建筑工匠资格证书》年审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