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强化人防工程建管提高战略保障能力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人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贵委所提出的建议质量很高、所指出的问题客观实在,对下一步改进加强人防工作的意见措施针对性、指导性强。我办对提案高度重视,并将认真吸纳借鉴,进一步推动人防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措施答复如下:
贵委提到人防工程的建管存在的问题,之前确实不同程度存在,但在通过2019年人防腐败专项治理、2020年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专项审计以及近年来的巡察工作之后,这些问题目前已基本解决。人防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职责划分比较明确,人防工程档案数据库已初步建立,公共人防工程建设经费保障较好,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较好体现。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市人防疏散基地完成主体建设。全市完成人防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29个,面积71.7万平方米,年度新增审批人防专业队、医疗救护高等级人防工程面积达到审批总面积的10.84%,人防工程配比进一步优化。市中心城区早期人防工程除险治理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治理面积8.4万平方米,创造了赣州模式,治理经验做法在《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中国人民防空》等媒体刊发。2022年度和2023年度,我办连续两年在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中荣获全省设区市第一名。
贵委针对解决人防建管问题的建议,我办已认真研读,根据贵委的建议我办将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落实新举措,力争取得更好成效。
1.关于贵委提出的“制定建设标准,完善规划体系”这一建议,我办高度认同。我办积极推进赣州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的相关工作,于2022年10月启动了《赣州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1-2035)》(含中心城区)编制工作,2023年10月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合规性审查,2023年12月通过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审查,并于2024年4月30日得到了市政府的批准。目前,我办正在组织各县(市、区)进行县级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的编制,除中心城区以外的15个县(市、区)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审查验收工作。
2.关于贵委提出的“加强统筹协调,理顺部门关系”这一建议,通过市政府领导关心与支持,经我办多方协调,于2019年7月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了各相关部门既有各自分工,又有共同协作的工作格局,实现了人防工程从审批、施工、质量监督到竣工验收备案一系列闭环作业。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下空间规划,人防部门参与地下空间规划,即在土地出让、拨划前出具人防设计条件,明确项目配置的人防参数及设施;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人防行政审批,税务部门负责收缴易地建设费,财政部门负责易地建设费的使用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国防、人防工程以外的地下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把人防纳入项目联合验收的内容;人防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维护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并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优化审批流程,减少报建资料,提高服务质量;履行人防结建义务后,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不动产权属登记。我办将继续保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障人防工作有序推进。
3.关于贵委提出的“加大运维投入,改进维护机制”“推进设备升级,建立智能平台”这两项建议。一是目前人防工程维护经费没有保障,缺少人防工程维修资金,尽管省办相继出台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相关文件,明确了经费来源,但是在实际检查中发现,多数人防工程利用率较低,安全风险大,未来一定会面临大修,但人防车位却并未能像产权车位一样在使用初期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从而造成确需大修而无大修资金的矛盾。《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防空法>办法》只是笼统提出“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纳入国有资产进行维护管理,所需经费按照国家、大军区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列支;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由投资者纳入其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管理。因权属关系发生变化的人民防空工程,由新单位承担对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义务。”同样的在产权未明的前提下,“权属单位”的说法不够明确。最新的《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载明“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管理”,但没有具体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由于没有法律法规来明确维护管理经费来源、比例、使用主体、使用办法等,要保障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的完好可用,几乎是无法完成的任务。人防工程不但平时投入维护资金,还需要预留一定的资金作为工程大修的保障。从目前情况看,若由建设单位维修,没有法律依据,若由政府统一维修,则财政压力过大。经摸索通过人防工程市场化管理的方式,由使用管理单位在平时建立资金专户,并从人防工程在平时开发利用收益中不断地提取和筹集少量费用,建立一个长效的资金筹集和管理模式,可保障人防工程维修资金的落实。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工作能力。要发挥人防工程战时具有良好的防护效能,就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要求。而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是人防工程直接的使用者、管理者和最终受益者,他们均为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人员,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掌握工程维管技能,逐渐成为人防工程的保护者和发挥最大效能的参与者。自2021年以来我办每年不少于组织一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学习,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三年以来已取得显置成效。三是推进智能平台建设,目前省办在吸取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后计划推出“江西省人防发展服务平台”系统,该系统将“人防运维记录”“防护设备”“管理用房”“产品型号”等相关运维中的主要参数进行了分类列项统计管理,从而有效的实施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同时,将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施设备周期性维护常态化,有利于加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专业技能,使人防工程能够随时保持战备效能,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4.关于贵委提出的“鼓励资本参与,发挥平时价值”这一建议,我办将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中来,启发更多社会资本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对人防工程的平时价值,也将积极与各界探寻多元化的使用模式,例如利用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停车场、地下超市、地下农贸市场等民生工程,进一步服务百姓。
5.关于贵委提出的“建立产权制度,发挥建设热情”这一建议,目前江西省高安市正在进行试点实行,该市出台《高安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5个配套实施文件,从产权归属、规划管控、管理机制、资产监督等方面,细化改革总体框架和实施细则,推动改革高品高质落地落实。待试点工作颇具成效后,我办将按照省办部署,推动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今后,我办将按照贵委的建议严格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完善规划体系,理顺部门关系,改进维护机制,发挥人防工程平时价值,建立产权制度,推动人防工作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贵委对人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赣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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