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赣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106号)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遵循《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强化对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有序做好了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
2022年赣州市收到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8035万元,冬春期间发放棉衣、棉被等生活救灾物资20891件(床),共救助受灾群众43.63万人,切实将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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