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
信丰县古陂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赣州市信丰县古陂镇太平村 |
建设单位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工程在古陂110kV变电站站址预留用地内扩建主变1台,容量为1×50MVA,无功补偿1×(4+5)Mvar,将原事故油池拆除,新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30m3。项目总投资12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2.9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活动限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②合理堆放土、石料并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③基础开挖时避开雨季,及时恢复主变周围裸露的土地;④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以防止对土壤的污染。 运行期: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以防止对土壤的污染,对主变周围裸露的土地及时恢复。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电磁干扰主变;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③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④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②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沉淀后回用冲洒地面和砂石水泥搅拌。 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场地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措施;②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采用蓬布遮盖;③运输车辆进行封闭,离开施工场地前进行冲洗。 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5)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③合理安排施工设备工作时间,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 运行期:①选择自冷式低噪声变压器及低噪声风机;②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 (6)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清运。 运行期: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②废铅蓄电池、事故废油、含油废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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