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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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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办发〔202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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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前言

第一章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形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坚持深化改革

(四)坚持系统观念

(五)坚持融合创新

(六)坚持铸造精品

三、发展定位

四、主要目标

五、总体布局

(一)一核

(二)三区

(三)三线

(四)一网

第三章重点任务

一、实施社会文明促进和提升工程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

(三)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审美水平

二、构建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

(一)加强艺术创作引导

(二)培育文艺精品力作

(三)提高文艺团体发展能力

(四)推动优秀作品传播推广

(五)完善文艺创作评价机制

三、完善新时代赣南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

(一)建设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

(二)深化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建设

(三)加大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保护力度

(四)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一)建设更高品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二)健全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四)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运行效能

(五)加快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

(六)优化旅游交通集散体系

五、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二)发展数字文化产业

(三)激发资源要素活力

六、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一)做强红色旅游

(二)做优乡村旅游

(三)做旺城市旅游

(四)做好康养旅游

(五)做热研学旅游

(六)做活工业旅游

(七)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建设

七、建设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体系

(一)深化文旅融合发展

(二)推进文旅与科技融合

(三)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八、完善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

(一)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二)推进入境旅游振兴

(三)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四)创新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

(五)全面促进文旅消费

九、建立文化和旅游现代治理体系

(一)加强文旅市场监管

(二)加强服务和管理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四)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第四章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政策支持

三、强化人才引育

四、完善考核评估

附图一:赣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图

附图二:全域旅游产品网络规划图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也是赣州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重要思想,根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聚焦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推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更具影响力的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建设,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赣州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推进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全省最早完成市县两级文广新旅局机构改革,收回南武当山、龙秀温泉、栗园围经营权,以市场化手段盘活闲置资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推进“三大中心”“六馆一书城”建设,近三年新改建县级“三馆一中心”75个,所有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建成数字文化馆、图书馆38个,覆盖率达95%以上;乡镇和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建成农家书屋3515个,超额完成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任务。有国有文艺院团19家,艺术表演场馆13家,美术馆3家,博物馆23家,公共图书馆19家,文化馆19家,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十三五”初期增长40.3%。入选中国地方政府文化与旅游公共服务效率“百高市”第57名。文化惠民深入开展,连续五年举办“文化惠民周”,每周举办1场赣南采茶歌?舞?戏惠民演出,各级文明单位每周轮流举办1场文艺汇演,做到月月有活动、周周有戏看。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打造了瑞金红都之春艺术节、石城灯彩艺术节、崇义阳明文化旅游节等“一县一品”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持续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每年送戏下乡1000余场次、放映电影5万多场,乡镇自办文体活动600多场,把文化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文艺创作高峰显现,赣南采茶歌舞剧《快乐标兵》《八子参军》《永远的歌谣》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华优秀剧目”奖,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资助剧目”;大型赣南民俗音画《客家儿郎》成功在国家大剧院演出。大型赣南采茶戏《一个人的长征》入选中宣部、文旅部、中国文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剧目。电影《八子》在全国上映。文物保护及非遗传承全面推进,推动出台了《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赣南客家围屋保护条例》。编制完成《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保护规划》,全市236个革命遗址列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群修缮工程,并获得中央财政文保专项资金3.54亿元。赣州革命遗址整体保护利用成为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样板拥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处88个点,省级182处243个点。扎实推进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截至2020年,赣州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项、省级108项,获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8人(已4人)、省级75人(已17人)文化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2019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比2015年增加86.9亿元,增长167%,占GDP比重从2.6%提高至4%;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15.4%,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7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加快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迈进。旅游产业实现进位赶超“十三五”期间,赣州年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率持续保持20%以上的增速,“一核三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十三五”末期,重点旅游品牌数量较“十二五”时期翻两番。全市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1处,4A级旅游景区31处,实现4A级及以上景区县域全覆盖;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4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8家,省级旅游度假区4家;旅游服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市累计新建公厕4108座、改建公厕1063座,建设A级以上旅游厕所688座;拥有四星级以上饭店23家(其中五星级饭店2家),在建四星级以上标准饭店47家;创评客家美食旗舰店43家。建成“赣州礼物”旅游商品店16家。狠抓重点项目建设,116个全域旅游重点旅游景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36.1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超855.6亿元;累计引进170个文旅项目,签约金额1804.55亿元;建成了江南宋城历史文化旅游区、方特东方欲晓乐园、龙川极地海洋世界、南武当山、南康家居小镇、雅溪古村、上堡梯田、会昌和君小镇等一批重点项目,夯实全市文旅产品供给。文旅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借助“一带一路”,在德国汉堡、俄罗斯圣彼得堡等地举办赣州旅游推介会,在国外设立“赣州市旅游推广驿站”。“十三五”旅游外汇收入、入境旅游接待人数较“十二五”末期实现翻番。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西经济区、长征沿线及省内等主要客源市场,全媒体宣传推广,创新开展“引客入赣”工程, “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旅游城市形象更加鲜明。

1赣州市“十三五”重点旅游品牌数量变化情况(单位:家)

重点品牌

2015年

2020年

国家A级景区

5A级景区

1

1

4A级景区

14

31

3A级景区

8

21

全域旅游示范区

国家级

0

1

省级

0

4

省级乡村旅游点

5A级乡村旅游点

1

3

4A级乡村旅游点

3

27

3A级乡村旅游点

0

44

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0

8

省级旅游度假区

0

4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赣州市建设更具影响力的文化强市和旅游强市的关键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导致外部发展环境也更加错综复杂。从国内看,文化和旅游既是拉动内需、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激活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桥梁和纽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文化和旅游发展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提供更多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进入新发展阶段,赣州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推进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及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发挥更好的桥头堡作用,积极释放文化和旅游机制体制改革红利,推动全国红色旅游一线城市、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建设,在与周边省市的竞争中走优势发展、创新发展、错位发展之路,实现“弯道超车”。同时,赣州还存在公共文化设施陈旧缺失、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低、数字化现代服务体系缺乏、文化产业缺乏创新、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缺少优质供给、文化和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度不高、核心资源辐射带动效应较弱、文旅融合创新动能不足、市场主体培育不足等问题。面对挑战,赣州市文化和旅游要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逆全球化影响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风险,迎接新考验,把握新机遇。

综合判断,赣州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处于大有可为但充满挑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赣州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铸魂,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以创新发展催生新动能,以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充分发挥文化赋能和旅游带动作用,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和文旅产业创新升级,开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立足推进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要求,以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加快提升赣州文化和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突破口,围绕“一核三区三线一网”空间布局和“三大目标、四张名片”发展定位,深入推进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全面提升赣州市文化旅游产业的产品供给力、要素聚集力和品牌影响力,升级推进全域旅游,培育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和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建设更具影响力的文化强市、旅游强市。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领导,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正确导向,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文化和旅游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自身充分发展、均衡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助推赣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深化改革

以系统观念、整体思维,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方式创新,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国有文旅企业、重点景区机制体制改革,建立跨区域重点资源整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四)坚持系统观念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更好发挥市域、县域和各方面积极性,大力推进赣州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在体制机制、产品体系、发展方式、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的创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五)坚持融合创新

坚持以创新思维驱动产业发展,以文化促旅游,以旅游彰文化,按照“促融合、强转型、高质量”思路,推动文化旅游与其他领域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的深度融合与优化组合。突出创新的核心地位,以创新激发动力、增强活力、释放潜力,大力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赋能作用,全面塑造文化和旅游发展新优势。

(六)坚持铸造精品

基于全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整合城乡、景区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品牌,优化“一核三区三游线一网”布局。立足资源禀赋和区域发展优势,培育红色故都、江南宋城、客家摇篮、阳明圣地四大核心品牌。推进资源整合,引进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关键性的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及企业,聚合发展势能,以点串线、以线带面,构建起全域、全时、全景、全业、全民的文化旅游发展格局。

三、发展定位

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推动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宋城文化、阳明文化等赣南文化与时代精神有机融合,不断提高赣南文化软实力的影响力,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体系,打造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强市。积极培育一批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以及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持续打好“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江南宋城”“阳明圣地”四张名片,加快建设全国红色旅游一线城市、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

四、主要目标

2025年,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日益丰富,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全面加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建设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强市和旅游强市。

——文化引领力实现新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作用进一步增强,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宋城文化、阳明文化等赣南文化与时代精神有机融合,赣南优秀传统文化更好传承与弘扬,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红色故都 客家摇篮”品牌形象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推出一批讴歌新时代、反映新成就、代表赣州文化形象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和美术作品,创作一批体现本土文化特色、彰显赣南文化底蕴的、在全国较有影响,并能常态化演出的原创文艺精品力作。推动客家文化、阳明文化等“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国际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取得新进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深化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供给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得到新增强。全面推进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赣闽粤、海内外客家文化交流合作。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实现系统性保护。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阳明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走在全省前列。

——文化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优质文化产品供给进一步扩大,更多优质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国内市场,文化消费更加旺盛。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旅游业贡献度达到新水平。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人次稳步增长,旅游收入不断提高,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度不断提高。加快培育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推进建设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新增一批富有赣州特色的高品质国家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

——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建立较为完善的文化和旅游融合体制机制和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标准、信用、政策、安全、监管等制度体系,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展望2035年,文化强市和旅游强市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优秀文艺作品、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2“十四五”赣州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数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3

150

预期性

2

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平方米

272

310

预期性

3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

亿元

246

400

预期性

4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

212

350

预期性

5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4

5

预期性

6

旅游接待总人数

亿人次

1.52

1.7

预期性

7

旅游总收入

亿元

1413.9

1800

预期性

8

高等级旅游景区

5A级

1

2

预期性

9

4A级

32

40

预期性

10

旅游度假区

国家级

0

1

预期性

11

省级

4

8

预期性

12

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国家级

/

1

预期性

13

省级

/

3

预期性

14

旅游休闲街区

国家级

/

1

预期性

15

省级

/

3

预期性

五、总体布局

充分考虑赣州产业布局、交通体系和客源网络现状,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形成全市“一核三区三线一网”的文化和旅游业空间布局。

(一)一核

宋城文化旅游核心区即赣州中心城区(包括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等)。“三江六岸”为纽带,充分挖掘千年宋城文化与赣南传统文化通过资源有机整合、项目招大引强、设施配套完善,做强中心城区文旅产业集聚效应和文旅消费扩张效应,将宋城文化旅游核心区打造成为全国性宋代古城文化旅游典范赣州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产业核心增长极、文旅融合示范区、文旅消费集聚区

(二)三区

红色旅游区以瑞金为中心涵盖兴国、会昌、宁都、于都、石城、寻乌,辐射信丰、大余等县。坚持红色基调,贯穿文化灵魂,进一步提升红色旅游内容的科技性、体验性和丰富性,融合生态旅游、客家旅游、温泉康养旅游等产品,打响“红色故都”红色文化旅游品牌,为建设全国红色旅游一线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客家文化旅游区以龙南为中心,涵盖定南、全南、安远,辐射赣县、南康、宁都等县(市、区)。深入挖掘客家饮食文化、服饰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以文化旅游与休闲娱乐为主线,推进赣粤闽客家文化和旅游共建,加快赣南围屋申遗和客家文化活化,促进“文化空间”与“旅游体验”深度融合,打造江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门户区和世界客家文化传承体验中心

生态休闲度假区以上犹为中心,涵盖崇义、大余、信丰,辐射龙南、石城等县。构建生态休闲度假区,以湖光山色为依托,以阳明文化为引领,打造文化养心与生态养身为核心产品,文化体验、康养休闲、生态观光、时尚运动和乡村休闲融合发展的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和阳明文化国际旅游胜地。

(三)三线

强化“一核三区”多元化发展,加强县(市、区)之间、景区之间的串联与打造,以“宋城+”思路,推动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阳明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三条示范性主题精品旅游线路。

“初心路”精品线:以体验红色摇篮,饱览锦绣河山为主题,把握建党100周年、长征胜利85周年的历史机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教育,串联赣州中心城区——于都——兴国——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寻乌——安远——信丰——大余等地,培育建设观光、研学、研修、体验等业态,打响“长征出发地·再启新征程”品牌。

“客家情”精品线:推进赣粤闽客家文化旅游共建,向周边地区延伸,加快沿线围屋申遗和客家文化活化,串联赣州中心城区——安远——定南——龙南——全南等地,打造一批客家文化与生活形态融合的景区景点、精品民宿、旅游演艺、旅游商品、美食小吃、民俗活动等,打造全国知名客家文化旅游线。

“阳明游”精品线:以纵情山水、领悟阳明心学为主题,以王阳明在赣南的活动踪迹为主线,串联赣州中心城区——上犹——崇义——大余—龙南等地,挖掘区域阳明文化遗迹与典故,将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形成情节完整、内容丰富、组合性强、旅游吸引力大的阳明文化旅游线。

(四)一网

按照“抓点、连线、成面、织网”的思路加强全域文化和旅游资源整合,建好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抓好精品旅游线路和文化产业带建设,以“三线”为主脉,灵活串联各县(市、区)旅游景区(点),推出“点单式”自由组合服务,增强旅游线路市场化水平,形成覆盖全域,适应各类人群和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依托高速、高铁,串联沿线城市,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打造赣粤高铁生态旅游走廊。探索和推行赣州精品旅游线路“线长制”,统筹推动全线资源要素整合、旅游产品宣传推介,构建覆盖全市的互联互通互融文化和旅游产品体系,全面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形成县(市、区)特色鲜明、差异发展,形成既独立成篇又互补共享的全域新格局。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实施社会文明促进和提升工程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艺作品创作、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供给全过程。持续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等。广泛组织 “四史”学习教育知识竞赛、“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等活动,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创新理想信念教育手段、技术、渠道,不断丰富理想信念教育形式,打造一批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重要基地。

(二)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

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通过文艺作品、文化体验、公共服务等方式,面向城乡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风家风建设,推进诚信建设。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道德模范、“赣州好人”等学习宣传和推荐评选活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依法建立惩戒失德行为机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发扬志愿精神,促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常态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三)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审美水平

加强全民艺术普及,开展艺术展演,普及艺术知识,加强艺术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艺术鉴赏能力、艺术修养和审美水平。活跃社会文化生活,开展送文化下乡、惠民演出等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文化和审美素养。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开展文化和旅游服务第三方体验评估,促进产品和服务提质升级。发挥旅游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展示形象的桥梁作用。大力推进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规范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成为中华文明的实践者和传播者。

二、构建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

(一)加强艺术创作引导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和主动权,把好文艺创作导向关。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任务,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引领,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9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等重要节点,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领域,围绕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统筹实施重大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历史题材和赣州地域题材创作计划,推出一批新时代精品力作。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文艺创新,推动形成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

(二)培育文艺精品力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常态化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实践。把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不断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加大扶持具有赣南地方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力度。统筹推进舞台艺术与美术创作、新创作品与复排作品、大型作品与小型作品平衡发展,推出能代表赣州符号、经久不衰的舞台艺术精品。加强采茶戏、东河戏、木偶戏等戏曲保护传承。加强文艺创作规划引导,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项目库。推动文艺与互联网融合,创作更多优秀网络文艺作品。大力推动文化资源、文学作品向其他艺术门类创新转化。支持各地选送精品剧目参与“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赣鄱群星奖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创作工程、优秀作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完善赣州文化艺术基金资助机制,发挥各级艺术基金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文艺作品量质齐升。

(三)提高文艺团体发展能力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培树一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典型。加大濒危剧种传承保护,推进“一县一团”建设,实现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一般建有一个国有文艺院团和每个主要剧种不少于一个国有文艺院团的目标。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规范创新发展。推动地方戏曲振兴发展。探索建立院团共建机制,做大做强采茶戏、东河戏等本土特色艺术门类。推进美术馆、画院专业建设和行业管理,提升美术馆建设水平和画院创作研究能力。开展名家传艺暨青年文艺人才大比武活动,以“结对传艺,比武竞艺”为重要途径,加强青年文艺骨干培养和宣传展示。

(四)推动优秀作品传播推广

实施艺术传播推广工程,参加全国采茶戏汇演、中国艺术节、江西省艺术节、江西省青年美术家优秀作品邀请展等重大艺术活动,集中展示赣州最新创作成果,促进优秀文艺作品交流传播。建立高雅艺术、优秀影视作品、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优秀戏曲进基层、进校园常态化机制。开展“文化迎春、艺术为民”等活动。开展服务基层公益性演出,不断完善低票价、剧场开放日等举措。搭建网上剧场、线上展厅,推动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提升优秀文艺作品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完善文艺创作评价机制

建立文艺作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运作模式,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文艺创作评价标准及。深入开展文艺评论理论研究,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健全文艺评论工作体系,定期组织文艺评论研讨活动,提高文艺评论者理论研究水平。结合重大展演展览活动,加强对优秀剧目、精品美术和代表性艺术家的研究评论,推出一批优秀的文艺评论作品。强化网络文艺评论,推动文艺评论进入网络、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建立全市文艺评论人才数据库,加大文艺评论人才培养力度。落实《赣州市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管理办法(试行)》,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文艺创作基础性环节的扶持力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文艺作品创作生产者合法权益。

专栏1  文化艺术繁荣工程

主要内容

1、文艺精品生产创作工程。重点完成大型理论文献纪录片《从瑞金出发》、红色动漫《长征先锋》《红游记(第二季)》、兴国山歌剧《苏区干部好作风》、赣南采茶戏《一个人的长征》《盘山魂》《梅岭 梅岭》、图书《迈上小康的共和国摇篮》及同名电视纪录片、电影纪录片《共和国密码》、音乐剧《赣南游击词》、实景演艺项目《红军夜渡于都河(暂定名)》《雅溪唐鉴》及《赣水苍茫》等文艺精品生产创作及创排。鼓励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创排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和优秀剧节目。

2、文艺精品剧目巡演工程。支持《一个人的长征》《八子参军》《长征组歌》《苏区干部好作风》等剧目开展全国巡演活动。

3、赣南采茶戏振兴工程。“十四五”期间,每年扶持创作一批优秀赣南采茶戏,推出3—5部在全国、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精品剧目;加强赣南采茶戏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德艺双馨赣南采茶戏骨干力量,建立行当齐全、人才荟萃、剧目充足、市场活跃的赣南采茶戏院团,市本级、各县(市、区)保留至少1个国有文艺院团。

三、完善新时代赣南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

(一)建设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

深入研究赣南原中央苏区红色文化特质,深入研究阐释、学习弘扬在赣南地区铸就的伟大苏区精神、长征精神、苏区干部好作风等伟大革命精神,推动革命精神具体化、时代化、标志化,建设“红色名村”,打造在全国影响较大的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和全国红色基因传承高地。统筹推进全市革命文物的统筹规划、连片保护、整体展示、梯次利用,建设一批省级革命文物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加强全市苏区文物、长征文物、抗战文物和红色标语保护展示利用,加强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时期和新时代革命文物调查、征集工作。实施红色基因代代传工程,以重大革命历史事件为重点,开展红色文化历史资料、经典事例的征集、整理、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推出一批红色经典出版物和文艺精品,传播革命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讲好讲活红色故事,持续深入开展诵读红色家书、红色走读、红色经典进万村电影公益放映等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创新红色基因传承及红色文化教育方式,在全省率先将红色文化研学旅行项目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专栏2  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建设工程

主要内容

1、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建设工程。以瑞金市、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等14个县(市、区)为重点区域,融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加强革命旧址遗址保护利用,实施“一园、一院、一道”建设工作,建设一批标志性项目,系统推进“六大”工程(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化和旅游融合、数字再现、教育培训),生动呈现长征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全国样板。改扩建中央红军长征出发纪念馆,建设和提升长征沿线标志性纪念馆。建设瑞金、于都、信丰、兴国、大余等长征历史步道,联通全省长征历史步道,打造体验性、教育性、旅游性的长征文化纽带。依托党校和现有红色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培训学院或红色研学教育基地。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基地,打造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高地。

2、红色基因研究传承工程。形成红色资源研究专业化团队,对全市红色文物、红色历史遗迹、红色标语、红色等级博物馆、红色旅游景区进行系统整理和深入研究,梳理赣州红色谱系,挖掘整理具有赣州特质的红色基因遗传密码,为赓续红色血脉提供精神动力。

3、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切实推进赣州党史文物保护展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革命文物宣传传播、革命文物平安工程。着力提升革命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推动重要革命旧址免费开放纳入补助范围。

4、红色名镇名村建设工程。紧抓乡村振兴契机,依托红色名村、长征村,保护利用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小布镇、长冈乡、沙洲坝镇、叶坪乡、天心镇、秋溪村、官田村、潭头村、百石村、黄沙村等一批红色名镇名村。

5、红色教育培训发展工程。高标准打造瑞金干部学院、于都长征学院,重点建设信丰油山游击干部学院、兴国苏区干部好作风学院、寻乌调查学院、会昌风景独好干部学院、宁都红色教育培训学院、安远朱德天心整军干部学院、崇义赣南三整干部学院、大余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红色教育培训学院等,构建具有教育、研究、宣传和管理等综合职能的红色教育培训学院体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丰富陈展内容,改进陈展方式,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含丰富的精品陈列。抓好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于都中央红军长征纪念馆等改陈布展。依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红色景区等挂牌设立机关党校或红色教育培训基地。

6、联合办学工程。支持瑞金干部学院、雩都长征学院、兴国苏区干部好作风学院与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遵义干部学院、浦东干部学院等联合办学。支持全市各地干部学院、党校联合办学。

7、红色论坛建设工程。办好赣州、遵义、延安、桂林、龙岩等长征沿线城市共同发起的“长征论坛”,争取将其上升为国家级论坛;定期举办“瑞金论坛”活动。

8、红色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推动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数字展馆建设,建设全市革命文物大数据库和红色标语、长征文物、抗战文物专题数据库,纳入江西红色基因库。编印《赣州革命遗址遗迹图文集》,开发红色文化电子地图。

9、“红色经典故事”出版传播工程。现更多赣州红色故事,推出一批红色精神研究成果、红色题材歌曲、影视、戏剧、书籍和主题展陈,讲好赣州红色历史,传播赣州红色文化。

10、长征文化IP培育工程。支持瑞兴于围绕长征文化建设VR旅游开发、红色IP、红色文旅产业智联网等项目,创作长征主题的音乐、舞蹈、动画、雕塑等艺术作品,打造全国知名动漫产业都市。

(二)深化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建设

深化国家级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建设,传承传统客家文化与习俗,深入开展客家文化非遗资源挖掘整理、调查研究、传承推广。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市县两级非遗馆、非遗展示体验中心和传承工作室等建设工作。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完整留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传承、实践情况的实物和数据资料。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加大对传承人支持力度,探索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工作。加大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力度,扎实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及收徒传艺、技艺培训工作。支持在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设非遗馆、传承所(点),开展“非遗在社区”工作,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非遗小镇。以非遗工坊建设为抓手,推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专栏3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建设工程

主要内容

1、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进一步加强非遗理论研究,以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重点,对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真实、系统记录,全面反映非遗相关内容和表现形式、流变过程、核心技艺和传承实践情况。加强对记录成果的传播和利用。

2、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程。支持赣南优秀省级非遗项目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十四五”期间新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4个,省级10-20个,市级100个左右,新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4人,每县(市、区)分别出版或整理1套非遗研究成果。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基地建设工程。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社区合作,推动非遗馆、传承所(点)、非遗小镇、非遗扶贫工坊等建设。“十四五”期间,在赣州中心城区建设市级非遗馆;推动瑞金市、龙南市、于都县、信丰县等县级非遗馆建设;对已建成的上犹县、全南县、兴国县等非遗馆,坚持开放运行。到2025年,全市建成市、县两级非遗馆至少10个,新建立市级非遗小镇10个、非遗传习所30所。

4、非物质文化遗产智慧化工程建立赣州市非遗数字博物馆,构建市、县两级非遗数据库,分类、分项、分区域、分等级的方式,建成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体的,涵盖非遗项目、传承人、传习基地(传习所)、项目资金等资料市、县两级非遗数据库,提供数据检索、保护、管理、研究等功能。

5、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普及传承工程。筹备启动赣闽粤三地间客家大本营以及海内外客家文化交流,开展客家三地合作,办好中国客家非遗大会;抓好自然和文化遗产日、传统节日期间宣传展示活动,积极参加国内外非遗展览展演展示活动。

(三)加大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保护力度

实施文旅资源普查工程,加强普查成果梳理认定和保存利用。严格落实《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赣州古城保护与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加强赣州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对接好国家及全省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做好文物资源信息普查、共享与信息发布。健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工作。完善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健全馆藏文物管理机制,将古籍纳入馆藏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加大古籍的科技保护力度,实施古籍普查登记、保护修复、数字化建设、整理出版和宣传推广等工作。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管理,落实革命文物保护名录制度,建立全市革命文物专题数据库。积极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和文物执法检查、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狠抓问题隐患整改,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守护历史文化遗产。

专栏4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主要内容

1、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程组建文化和旅游资源市县两级调查体系、工作小组及工作制度。将章贡区、瑞金市、龙南市、崇义县、石城县、于都县作为全市首批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试点单位。到2025年完成全市所有县(市、区)的普查,摸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总量、规模丰度、品级品质,建立赣州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数据库。

2文物古迹保护工程。推进2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2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工作。加强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以赣南客家围屋、福寿沟等文物古迹为代表,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支持七里窑址申报省级考古遗址公园。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采集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数字化信息,推进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档,建设历史文化保护数据库,开展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合理利用古城、古镇、古村、街区文化遗产。推进赣州、瑞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推进12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5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1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1个中国传统村落、12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4、赣南客家建筑维护及抢救性保护示范工程采集赣南客家围屋、祠堂数字化信息,推进客家围屋、祠堂等建筑普查测绘建档,建设赣南客家围屋和祠堂保护数据库,重点完成龙南西昌围、沙坝围、鱼仔潭围等一批赣南客家建筑维修及抢救性保护工程

5、石窟寺保护利用工程加强石窟寺的保护和利用,系统做好专项调查成果的挖掘、整理和阐释工作,重点推进赣州通天岩、于都罗田岩的保护利用。

6、古籍保护及数字化工程。推进赣州古代典籍保护、整理、出版做好善本古籍修复和复制出版工作完成高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及部分单位图书馆普通古籍、珍本善本、民国文献普查推进公共图书馆、单位图书馆珍贵古籍数字化,接入江西古籍数字化平台到2025年,建成赣州市图书馆古籍保护修复中心,有序开展古籍及民国时期文献再生性保护及利用。

7、文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协同参与全省原中央苏区省级以上革命文物安全防护工程,提升全市革命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暗访、消防能力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全市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等级博物馆、革命纪念馆的文物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涵盖文物安防、消防、防雷、违规建设监管、巡检等功能。

(四)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市县博物馆新馆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县博物馆品质与功能。实施特色博物馆建设工程,支持宋城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阳明文化、工业遗产、乡村民俗等专题和地方特色博物馆建设,促进非国有博物馆、行业博物馆健康发展。加强馆藏文物保护修复,进一步规范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拓宽文物征集范围和渠道,落实考古出土文物、执法部门追缴文物移交博物馆。激发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开展博物馆社会教育、研学实践活动,丰富博物馆教育课程,推动各类博物馆数字资源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使博物馆文物“活”起来。创新博物馆建设,推进博物馆与旅游、科技、媒体、商业等融合,推动博物馆成为旅游目的地。加强馆藏文物展示利用,推出符合时代需求、高质量的博物馆陈展、文物巡展和云展览,拓展线上文物展示和互动体验,扩大博物馆融媒体传播,打造“永不落幕的博物馆”。

专栏5  博物馆普惠均衡科技化发展工程

主要内容

1、馆藏文物保护工程。开展全市馆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重点实施馆藏文物修复和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项目。开展革命文物、陶瓷器、木石雕等易损珍贵文物的保护修复。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机构、装备和人才、基地建设。

2、博物馆提升建设工程。大力推进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江西客家博物院、中国地质博物馆(赣州分馆)、会昌县革命历史博物馆等一批博物馆项目提升建设,完成章贡区、全南县、安远县、于都县、兴国县等县级博物馆的新建或改建

3、馆藏文物共享工程。利用“博物江西”数据服务平台和“江西文旅云”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文物资源信息。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鼓励博物馆创新线上传播方式,提供线上展览展示。

4、博物馆融合发展品牌工程。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和文化传播能力,创新馆校合作机制,建立全市博物馆青少年教育项目库和精品课程。新增5家省级博物馆融合发展示范单位和博物馆教育示范单位。

5、博物馆文旅融合工程。推进有条件的博物馆景区化发展,以博物馆历史文化资源为主体,运用多元手段把文化资源转变成旅游产品业态,完善博物馆旅游服务功能,打造文化主题型旅游休闲场所。探索博物馆进入景区、度假区。支持宁都起义纪念馆、寻乌调查纪念馆、安远朱德天心整军纪念园、崇义阳明博物馆等博物馆创建旅游景区。

6、馆藏文物征藏保护工程。指导博物馆面向全国、国有单位、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能够充分反映现当代赣州重点建设成就、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变迁和文化艺术成就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艺术价值的重要实物、见证物,以及自然、动物、矿物等标本的征藏工作。引导社会收藏群体向博物馆捐赠文物藏品。落实考古出土文物、执法部门追缴文物移交博物馆。

四、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一)建设更高品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以创建革命老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先行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实践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为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示范区创新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要素,持续强化资金保障、完善设施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巩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坚持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快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探索出具有示范价值的做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群众需求征集和绩效评价机制,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将赣州打造为全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示范城市。

(二)健全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逐步形成主城区和中心镇15分钟、一般村镇20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加速现有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提升改造,提高设施设备现代化水平,提升市县文化馆、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等级。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设施,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新空间。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在蓉江新区、开发区、社区、农民新村等建设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嵌入旅游景区,在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中增加文化元素和内涵。创新打造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推动建设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广场、非遗传习场所等文化主题功能空间。推进城市书房、社区书屋、24小时自助图书馆、农家书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改造建设,打通图书馆与市民之间“最后一公里”,构建主城区和中心镇15分钟“阅读圈”。

专栏6  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

1、文化基础设施工程。运营好赣州大剧院。完成市“六馆一书城”建设项目,推进宁都县、全南县、安远县等县级文化场馆的新建或改建,推进设施空白或不达标的县级公共文化场馆建设提升。到2025年末,全面完成县级“三馆”优质达标建设工程,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均达国家二级以上标准,60%以上县(市、区)有一级文化场馆。

2、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工程鼓励各县(市、区)、蓉江新区、开发区引入社会力量,改造建设城市书房、社区共享书房、推进24小时自助图书馆、社区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广场等建设布局,24小时自助图书馆实现主城区街道及乡镇全覆盖。创新打造一批融合新型文化业态的“城市书房”或“文化驿站”。

3、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工程。优化旅游公共设施布局,完善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标识系统等设施。鼓励在国家、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公路沿线增设观景台,在高速服务区、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节点增设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全面实施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度。实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错时开放、延时开放、夜间开放。组建扩大全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联盟,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服务,推动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建设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加强基层文化阵地融合,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旅游服务中心融合发展,打造“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服务”新模式。引导国有文化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推动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多元投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依托各级文化馆(站)、非遗馆等,采用微综艺、直播等新媒体形式,广泛发掘、培育一批“乡村网红”“非遗网红”,推介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和优化文化志愿服务平台,促进文化志愿服务特色化发展,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专栏7  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创新工程

主要内容

1、到2025年末,全市100%乡镇建成县级文化馆分馆及县级图书馆分馆,100%乡镇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效运行。

2、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布局,促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合建设,推进一批乡村综合文化中心与传统村落、历史街区、文旅景区和休闲社区融合集约、主客共享发展。

3、开展基层文旅融合试点工程推广应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嵌入旅游景区,鼓励有条件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镇(街道)文化站、村文化活动中心、农村书屋等探索承担区域游客服务点、文创创作中心职能,实现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建、优势互补。

4、积极创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力争“十四五”期间,4个县或乡镇创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8个县或乡镇创评“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四)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运行效能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形成场馆服务、流动服务、网络服务等相互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支持群众文艺团体发展,鼓励专业文艺机构、表演团体组织下乡演出,做到周周有演出、月月有主题、季季有比赛,集中展示赣南优秀传统民俗文化传承创新成果。充分发挥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组织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强化文明实践功能,推进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以各地旅游景区、游乐园、城市广场等为载体,建设具有一定空间规模的文化体验园。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入城乡居民生活,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文化权益。

专栏8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运行效能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

1、推动管理改革创新。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为抓手,整合24小时自助图书馆、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资源,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建设一批与广大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高品质的公共文化空间。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作为文化馆、图书馆分馆。

2、持续开展“百姓大舞台”“少儿曲艺故事大赛”“周末剧场”“春雨工程”等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志愿者行动,深入开展“红色歌曲大家唱”活动,激活“红色歌曲广场舞大家跳”活动,打造“榕树下的红歌队”品牌。广泛开展“书香赣州”全民阅读、“红色文艺轻骑兵”小分队下基层、“文化进万家”、文化惠民周、戏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文化惠民活动。

(五)加快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

推广“互联网+公共文化”,加快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发展。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文化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等重点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创新推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方式,推动基层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提档升级。鼓励公共文化机构与数字文化企业对接合作,大力发展基于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等新技术应用的数字服务类型,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和传播渠道,探索有声图书馆、文化馆互动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方式。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持续深化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利用新技术搭载多元化应用,加快广播电视技术、内容、业务形态、功能等各方面的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提升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效果,创新有线电视收听形式,打通基层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加快优秀数字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专栏9  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

主要内容

1、建设文化和旅游数字资源体系的公共信息共享平台,横纵向融合归集省、市、县(区)各级部门及文化场馆、景区(点)数据,实现多级文旅政务服务数据互通共享、政务管理互通、文旅监管互动。

2、推动数字博物馆(纪念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数字非遗馆、数字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和提档升级,推出云展示、云展览、互动体验项目,设置智慧,到2025年实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80%以上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具备智能化服务能力。

3、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旅游厕所、乡镇文化站、博物馆、图书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村旅游服务中心、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文化旧址、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成体系进入地图导航、图标说明。

4、建立建设赣南采茶戏网、赣南非遗网、赣州文化网、“文化赣州”APP、“云上赣州文化”、手机报每天推送等线上新媒体平台。搭建赣州市网上剧场、线上展厅,提供省、市、县优秀展览、剧目资源在平台展出、在线观看,推动优秀艺术作品网络传播。

5、建设上下贯通、统一联动、分级负责、安全可靠、快速高效的应急广播体系;加快提升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能力,推进电视频道高清化改造,开发智能融合终端和高清、4K超高清、互动电视等新业态,推进沉浸式视频、云转播等应用。

(六)优化旅游交通集散体系

推进赣州黄金机场国际航空口岸建设,逐步开通海外重点客源地的直通国际航线及国内重点客源地、目的地的航线,打造连接国内外的航空旅游大通道;打造支线门户机场,加快推进县市通用机场建设。推进旅游公路、风景廊道、骑行绿道、森林步道、长征步道、水上航线等建设,推动沿线配套服务设施及风景线的完善改造,构建“快慢相宜”综合旅游交通网络,树立赣州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旅游枢纽中心地位。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推进城乡公交服务网络向交通节点、文化场馆、旅游景区延伸,建立旅游观光巴士、旅游公交专线网络常态化运营。建立覆盖全市的“市域旅游服务中心+区域旅游服务中心+县域旅游服务中心”的“1+2+15”三级旅游服务体系,在“三站一场一码头”全面布局旅游信息服务中心。拓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与文化主题融合,建成一批特色高速服务旅游区,鼓励有条件的高速公路联合临近景区设置高速服务区景区出入口。推进文旅导览标识指引体系规范化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场所公共信息标志图形符号与设施。

专栏10  旅游交通体系优化工程

主要内容

1、外部大交通体系建设工程。争取开通赣州黄金机场直通港澳台、日韩、东南亚等海外重点客源地的国际航线;加快推进瑞金支线机场,宁都、安远、龙南、石城、定南、全南、大余等通用机场建设。支持赣州与遵义、延安、桂林等长征城市铁路、民航互通,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末端通达高铁项目(赣龙厦高铁项目)建设。

2、旅游公交专线建设工程。鼓励县(市、区)开通旅游集散中心、“三站一场一码头”到本地4A级及以上景区的旅游公交专线或旅游直通车。打通“最后一公里”,优化县城至本地景区(点)的直达服务。

3、通景公路提升工程。畅通重点景区末梢连接线路,国家3A级及以上景区和省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的通景公路达到三级以上标准,通往国家3A级以下景区和省4A级以下乡村旅游点通景公路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对通景公路进行景观化改造,适当增加旅游服务功能。

4、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1+2+15”三级旅游服务体系。其中章贡区为市域旅游服务中心,瑞金市、龙南市为区域旅游服务中心,南康、赣县、宁都、于都、兴国、会昌、石城、信丰、全南、安远、定南、寻乌、上犹、崇义、大余等十五县(区)设立服务本地的县域旅游服务中心。提供旅游集散、信息咨询、餐饮购物、文化展示等服务功能,开通地方游客集散中心至景区的公交直达专线。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码头、车站、加油站等交通节点建成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窗口),鼓励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和高星级酒店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5、旅游风景廊道建设工程。依托公路和休闲步道,各县(市、区)打造1条10公里以上的高标准旅游风景廊道,开设1-2条20公里以上骑行休闲绿道或森林步道。沿线配套建设自驾车营地、旅游驿站、旅游巴士站、游船码头、港湾式停车带、旅游厕所等服务设施。

6、低空旅游发展工程。鼓励章贡区、南康龙回、上堡梯田、三百山、八卦脑、定南县等地利用空中交通服务资源,以单独设立或依托现行、规划空管单位或通用机场的方式设立航空飞行营地,发展低空旅游。

7、交通旅游融合工程。依托特色文旅资源和交通资源,做好“文化+交通”“旅游+交通”文章,加强优质交通供给。鼓励客运站与旅游集散中心合作,在客运站设置景区专用候车室,实现运游一票到底,开展旅游客运专线、旅游公交、景区小交通等运游结合特色业务。结合章江旅游航道建设,探索水上旅游开发模式。深化铁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发展高铁+共享汽车等服务。

五、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采取“一企一策”等方式,培育和做强文化和旅游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品牌企业。瞄准新阶段文化和旅游发展趋势,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文化和旅游企业落户,与本土企业开展合作,培育一批多业态、前瞻性、全生态文旅上下游趋势企业。推进文化和旅游企业“映山红行动”,支持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上市。推动赣州旅投集团或其他市属国有企业牵头,聚焦主业、做大做强,通过共享资源、生产协作、开放平台、“混改”“联姻”民营企业等方式,带动创新链、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文化企业协同发展,构建多种所有制企业协同创新发展新格局。整合重点文化和旅游资源及景区,整体打造具有赣州独特文化底蕴、具有极核引领效应、具有世界级知名度的超级文旅IP。推动文化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建设区域文化产业带、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打造文创孵化、交易、展示等专业平台。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鼓励各县(市、区)及高校、企业立足特色文化和主业,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集聚效果明显和产业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集群、区域性文化产业带、文化产业园区(街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园区(街区)。加快规划建设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创作生产展示基地、新媒体孵化基地和大型文化产品交易流通基地等平台,推进文化交易平台建设及整合。实施“专精特新”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培育行动,鼓励和引导更多非公资本兴办小微文化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以产业链为纽带,向龙头企业集中集聚,形成富有活力的小微企业集群。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保障民营文化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推动传统文化业态企业提高数字化发展能力。

(二)发展数字文化产业

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各环节的应用,推进“上云用数赋智”。建设文化和旅游数字资源体系的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对文化内容和旅游资源进行全方位整合、采集和标注,推动文旅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利用。促进赣州传统优势文化制造业对接高端数字化和创意设计服务,实现转型升级。推动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相结合,发展云演艺、数字艺术、电竞动漫、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开发数字博物馆、线上研学、线上体验、动景穿越、手游直播等数字文化产品,丰富个性化、定制化、品质化的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推进动漫产业提档升级,培育一批动漫游戏及衍生品的设计研发企业和品牌。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旅游企业对接合作,促进数字内容向旅游领域延伸,发展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线上内容生产新模式,大力发展基于5G等新技术应用的数字服务类型,推动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技术应用到景区、博物馆等场所,建设一批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推进赣州创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区,鼓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及企业申报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科技型企业。

(三)激发资源要素活力

持续深入推动“文旅+金融”发展,建设一批要素集聚、各具特色的创新平台,以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为手段,加速推动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知识产权等核心文化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充分聚集融合。推动构建完善的文旅产业投融资和金融扶持机制,加强金融资本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提升资本运营效率。支持文创企业和机构研发生产、展示陈列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创产品,创新文化产品供给体系。通过加强文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激励内容创意要素发挥最大效应。推进公共文化空间、服务中心等标识体系建设,完善数字化标识系统。

专栏11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工程

主要内容

1、“龙头培育”计划。大力扶持以赣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本土龙头企业,支持赣州市及各县(市、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章源、淦龙、沃泰等一批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争取引入1-2家头部企业入驻赣州,推动本土文化和旅游企业与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到2025年,各县(市、区)培育至少1家规模以上文化和旅游企业。

2、推进“映山红行动”。支持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3、文化企业培育计划。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数量达350家,新增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的企业5家,新增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企业2家,全省文化企业10强和20强成长性文化企业各入选2家。

4、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简化创办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允许新注册文化企业“一址多照”、集群注册,支持个体创业者、文化工作室、民办非企业文化机构、文化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对认定的市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奖补。

5、赣州旅投集团培育工程。支持赣州旅投集团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投资并购、出资新设等方式推动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股权激励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试点,优化集团化运作模式,提升集团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市级旅游平台作用,采取市场化手段有效整合全市旅游资源,组建旅行社集团,推进旅游商品、特色餐饮进“三站一场”、进高铁、高速服务区,打造集景区开发与运营、酒店民宿、旅游特色餐饮、旅行社综合服务、旅游快消品与特色商品等业务一体的旅游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赣州旅投集团的资产规模达1000亿元,营业收入达100亿元,综合实力跨入全国旅游企业100强。

6、国有文旅平台提升工程。鼓励赣州旅投集团、赣州艺术剧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与民营旅游企业“联姻”,整合优质文化和旅游资产。鼓励各县(市、区)加快成立县级国有文旅公司集团,扮演好地方产业核心引擎角色,带动区域文旅产业发展。

7、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与提升工程。利用工业老旧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或文化综合体。打造中心城区文化创意中心。推动赣坊1969文化创意产业园拓展空间和产业集聚,争取申报国家级产业园;宋城壹号文化创意产业园、赣州红五星文化创意产业园、南康临港文化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园区提档升级。支持建设赣县区文化创意产业园、上犹县观赏石文化产业园、信丰县脐橙文化产业园、南康区家具文化产业园、于都服装文化产业园、商汇广场文化产业园、龙南动漫文旅创意城、赖声川艺术村等项目落地。鼓励瑞金、兴国、于都等地建设红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到2025年,创建2-3家江西省文化产业园区。

8、跨区域重点资源整合工程。整体推进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聚集与产业合作,打造赣南围屋文化旅游集群、(瑞兴于)红色文化旅游区、赣州宋文化休闲旅游城市、阳明文化旅游集群等超级IP。打造“三南”客家文化、瑞兴于红色文化等区域性文化产业带。

9、文创产品研推广工程。围绕红色文化、宋城文化、客家文化、阳明文化等文化资源,引进文创头部企业开发具有文化特色、贴近市场需求的文创产品。依托赣南大学城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强文创产品创意设计。支持文创企业和机构研发生产、展示陈列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创产品。

10、文旅金融体系建设工程。持续深入推动“文旅+金融”发展,健全完善文旅金融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文旅金融合作项目库建设。鼓励银行设立文创产业专营机构,支持文旅企业开展投融资业务,推动构建完善的文旅产业投融资机制。积极发挥赣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成立专业类投资基金。

六、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一)做强红色旅游

加大对赣南原中央苏区的革命圣地、红色旧址、革命历史纪念场所等红色资源开发,推动现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提质升级,招引、落地一批红色旅游精品项目。参与长征文化线路旅游品牌共建,延伸红色文化和旅游产业链,着力唱响“共和国摇篮” “长征出发地”“苏区干部好作风”“寻乌调查”等红色品牌。推进“VR+红色旅游样板工程”,营造中心城区红色文化氛围。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等业态融合,建设一批红色旅游街区、红色旅游产业园等。释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极核引领效应,带动赣州红色产业升级与红色经济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造具有国家级示范作用的红色产业经济廊道、文旅融合发展带。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功能,探索“党校+研学基地”发展模式,在场地、课程、师资、线路等方面形成高品质、系统性供给,打造红色教育培训体系,把“赣南红培”打造成国内有影响力的一线品牌,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红色研学教育基地、干部党性教育基地、统一战线共识教育基地,大湾区国情教育培训基地。

专栏12  红色旅游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

1、红色景区提升建设工程。合理开发红色旅游资源,提升瑞金共和国摇篮旅游区、石城阻击战纪念园、于都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纪念园、于都梓山镇潭头村、宁都起义纪念馆、宁都翠微峰、宁都小布景区、宁都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等项目,推进寻乌调查纪念园、会昌风景独好园、兴国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准备重点展示园安远朱德天心整军纪念园、赣县江口红色旅游景区、崇义上堡整训纪念园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打造一批4A、3A级红色旅游景区高标准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建设,稳步推进长征步道、纪念场馆、重点遗址遗迹展示园(带、点)、标志性园区、长征学院等沿线项目建设。

2、中心城区红色文旅项目建设提升工程。丰富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展陈内容,建成运营赣州方特东方欲晓二期,提升改造黄金广场、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术报告馆、赞贤公园等,做好广东会馆、陈毅谈判旧址、楼梯岭会议旧址等维修及布展。

3、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程。推动与福建、湖南、广东红色旅游融合发展与联动开发。以瑞(金)兴(国)于(都)为核心,创建国家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做优乡村旅游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目标,融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风貌保护传承、乡村产业升级、乡村环境治理等任务,推进公共文化与旅游服务设施融合提升,实现主客兼惠共享。按照旅游景区标准建设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点、乡村森林公园、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示范带或聚集区,作为乡村开放空间和休闲游憩空间。鼓励乡村创客行动,加快培育各类乡村文旅服务组织,实现农民和乡村文旅发展有机衔接。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照做“优”做“特”要求,打造全市文化旅游重点村“一村一品”特色旅游产业发展体系,打造、提升一批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龙头型乡村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乡村旅游休闲集聚带、旅游廊道,以增长极带动区域文旅经济发展,延伸乡村文旅产业链条。依托脐橙、油茶、蜜桔等特色农业推出一批乡村旅游商品,发展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

专栏13  乡村旅游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

1、打造于都县潭头村、大余县丫山、瑞金市沙洲坝村、龙南市虔心小镇、信丰县坪地山村、崇义县上堡乡、崇义县龙勾乡、上犹县园村村、石城县大畲村、会昌县洞头乡、会昌县小密花乡、兴国龙口镇睦埠村、全南县雅溪古村、赣县区白鹭客家印象旅游区、赣县区湖江夏浒旅游区等文化旅游型乡村振兴示范点(区)。

2、以森林植物景观为核心,整合乡村森林风景资源、田园景观、农耕文化、古村古镇、风土民俗等资源要素,建成石城旺龙湖、寻乌石崆寨、宁都小布等一批江西乡村森林公园。

3、支持于都潭头村、上犹园村、瑞金华屋村、崇义阳明寨景区等创建省5A级乡村旅游点;到2025年,力争全市省5A级乡村旅游点达6家,4A级乡村旅游点达到36家以上,各县(市、区)至少拥有1家省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各县(市、区)打造1个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3-5个乡村旅游示范带或聚集区。

(三)做旺城市旅游

将打造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街区)和创建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作为赣州加快文商旅融合发展、实现传统旅游城市向现代休闲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与粤港澳大湾区在文旅产业发展理念、消费方式、机制体制、公共服务、要素配置等全方位深度融合对接。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辐射带动各县(市、区)扩大城市旅游休闲消费市场、培育城市经济新动能,统筹安排城市旅游发展空间和配套要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传统街区、文创园区、文博场馆、城市公园等保护利用及宜游化改造,高标准建设一批城市旅游景区、景点和配套综合体,形成“处处是景、时时宜游”城景一体化格局。完善城市多元消费体系,打造“名品”“名街”“名节”品牌,建设和提升一批具有区域标识度、多业态融合的消费场景。打造富有特色的夜间消费精品活动和项目,建设夜间消费集聚区。优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和提升城市旅游服务功能,推动旅游公共服务向社区、城区、环城等空间扩展。

专栏14  城市旅游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

1、统筹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区建设一批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文旅综合体、城市旅游景区(点)等。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打造1条休闲景观廊道,1个集休闲、文创、购物、餐饮、娱乐、运动等于一体的特色文旅休闲街区,若干个网红打卡景观(点);城市书房实现中心城区、县城区全面布局。积极推动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姚衙前历史文化街区等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全国示范步行街。

2、到“十四五”末期,各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培育一批涵盖夜赏、夜游、夜宴、夜娱、夜购的特色夜间消费项目及品牌;推动江南宋城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3、与粤港澳大湾区在文旅产业发展理念、消费方式、机制体制、公共服务、要素配置等全方位深度融合对接,创新发展“五点半经济”,将赣州打造为大湾区市场日常下班及周末休闲的重要目的地,将龙南、全南等作为全省县域文旅消费转型典范区进行培育。

(四)做好康养旅游

适应人口老龄化时代背景、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人们在旅游中更加重视身心调理的需求,面向大湾区市场生态康养需求,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规划建设至大湾区生态旅游走廊。利用好丰富的江湖河泉山林田草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温泉度假游、森林康养游、中医药健康游、高山消夏游、溶洞避暑游、休闲体育游、生态研学游等生态休闲旅游产品,打造文化康养度假区、温泉康养旅游集群、避暑康养旅游小镇、森林康养旅游基地、体育运动康养旅游品牌。

专栏15  康养旅游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

1、发展温泉康养旅游。推出滨水温泉、芳香温泉、城市温泉、“八仙文化”温泉等“一泉一品”温泉项目品牌,建设三百山温泉度假小镇、赣州天沐温泉度假项目、汉仙盐浴温泉、龙南汤湖温泉、寻乌县青龙岩灵石温泉、瑞金武阳温泉、南康南山温泉等温泉康养度假基地及温泉旅游康养集群。

2、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将康养旅游与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国有林场等结合,推进章贡区仰屏山云顶高端休闲旅游度假区、章贡区峰山国家森林公园、三百山国家森林公园、赣县区宝莲山旅游区、赣县区原乡情森林旅游区、寻乌县金刚山旅游度假区、于都县红峰休闲康养度假区、大余县梅关景区等项目落地,打造优质避暑养生产品。

3、发展体育康养旅游。推出越野赛跑、户外穿越、登山攀岩、水上运动、房车自驾、汽车越野、低空旅游、垂钓赛事、足球运动等户外运动产品,推动全南中国攀岩小镇、定南足球之城、于都综合体育基地、赣县区湖江夏浒旅游区等一批户外运动基地、自驾车(房车)营地、航空旅游项目建设。建设“新时代重走长征路”健身步道及骑行绿道,实现县县有骑行绿道及长征步道或森林步道(登山步道)。举办(承办)路亚垂钓、自行车、马拉松、赛车越野、足球等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端赛事。

4、创建旅游度假区品牌。推动丫山、石城温泉城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全南鼎龙·十里桃江国际芳香森林度假区、寻乌青龙岩旅游度假区等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增1-2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8-10家省级旅游度假区。

(五)做热研学旅游

积极推进研学旅游发展,引导全市A级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文化场馆等开展研学旅游服务,督促旅行社开发研学旅游产品、加强研学旅游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市级研学旅游基地与服务设施标准、完善研学旅游服务规范,努力提升研学旅游专业化水平。打造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为代表的红色教育、以客家围屋为代表的客家文化、以江南宋城历史文化旅游区为代表的宋城文化、以三百山为代表的生态科普、以通天岩景区为代表的阳明文化等特色研学旅游基地建设,面向全国打造具有吸引力的研学旅游目的地。

专栏16  研学旅游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

1、探索编制研学旅行市级、县级课程制定、人才培训、安全保障等标准体系。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拥有一个叫得响、品质高、受欢迎的研学旅游品牌,至少建立3处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发展5家研学旅游教育培训机构,设立一套研学教育课程,规划一条研学旅游线路,构建一支专业研学旅游师资队伍。

2、着力推动三百山饮水思源·香港青少年国民教育基地活动常态化。

3、力争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赣南围居客家文化旅游区、上堡梯田、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纪念园等入选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及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新增10家江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4、推动瑞金、于都、兴国、宁都、石城、会昌、寻乌、崇义、信丰等县(市、区)在全省率先联合组建红色研学旅游教育联盟。

(六)做活工业旅游

将工业旅游作为促进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与工业遗址保护的引擎,积极推动稀金、钨矿、服装、家居、食品等特色工业资源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通过创意设计提升工业产品附加值,发展工业购物游、研学科普游、企业文化游、工业遗产游、文创园区游、非遗体验游等特色工业旅游产品。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工业旅游资源数据库,对工业遗存、企业厂房等资源进行调查建档。

专栏17  工业旅游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

1、工业旅游项目建设工程。利用淘汰产能退出的企业厂房和工业遗存,打造一批矿山公园、工矿厂房创意园区、影视基地、研学基地、运动基地等。打造大余西华山钨矿国家矿山公园、岿美山工矿时代等一批工业旅游项目。

2、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程。支持中国赣南脐橙产业园、江西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江西木客家居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新灵倍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支持菲尔雪食品有限公司、赣州航空航天科普体验中心、经开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汽车小镇、兴国官田兵工厂等创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或工业遗产示范基地。到2025年,力争全市增加1家以上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3-5家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七)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建设

坚持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统一,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特色化、多层次旅游需求。瞄准重点领域和市场,盘活具有世界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势资源,带动体验性强、互动性强的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深入培育“宋城+”“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三条主题精品旅游线路,推出“点单式”自由组合服务,推出更多定制化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完善全市旅游产品体系和线路体系。推动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和智能服务提升,引进游客参与度高、贴合市场需求、丰富个性多元的业态产品。创建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区、高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旅游品牌。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自驾游目的地,建设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专栏18  重点文旅项目、线路、品牌建设工程

主要内容

1、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工程重点建设方特二期、江南宋城历史文化旅游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等项目;推进丫山旅游度假区、上堡梯田、东江源三百山景区提质升级,推动鼎龙·十里桃江国际芳香森林度假区、石城温泉旅游城重点项目提质升级及建设落地。

2、旅游精品线路体系建设工程。以“宋城+”“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三条主题精品旅游线路为基础,灵活串联各县(市、区)旅游景区(点),研究设计“宋城文化”“生态康养”“研学教育”“世界橙乡”“最美乡村”“工业旅游”等多条主题旅游线路。实现县县都有两日游、一日游线路产品。

3、重点旅游品牌创建工程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支持瑞金、龙南、上犹、全南等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推进安远、章贡、会昌、崇义、于都等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支持三百山、江南宋城历史文化旅游区、上堡梯田等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章贡区七鲤古镇、宁都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龙南玉石仙岩景区、全南中国攀岩小镇、会昌风景独好园、朱德天心整军旅游区、寻乌调查纪念园等创建4A级旅游景区;到2025年,力争全市5A景区数量达到2家,4A景区数量超过40家。

4、自驾车营地建设工程。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有15处四星级标准及以上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打造丫山、三百山、阳明湖、阳明山、汉仙岩、通天寨、南武当山等高星级汽车自驾运动营地。

七、建设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体系

(一)深化文旅融合发展

大力弘扬以“红色、客家、宋城、阳明”四大文化名片为代表的赣南优秀传统文化,将独具特色的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赋能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使旅游成为精神之旅、文化之旅,叫响赣南文旅品牌。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不断丰富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支持建设集文化创意、休闲娱乐、教育培训等于一体的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文旅小镇、旅游演艺、主题酒店、文旅综合体。探索文化场馆走向文旅融合示范新途径,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等成为旅游目的地,培育主客共享的美好生活新空间。

专栏19  文旅深度融合工程

主要内容

1、鼓励具有区域文化典型代表的景区建设文化场馆,提升文化场馆使用效能;遴选一批公共文化场馆进行文旅融合景区化改造升级,优先扶持达到标准的文化场馆申创A级旅游景区。

2、推动章贡区江南宋城旅游区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七鲤古镇、宋城壹号文化创意产业园、赣坊1969文化创意产业园、家居小镇、关西围、石城闽粤通衢等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新建动漫文乐园等文化和旅游相融合的文旅综合体。到2025年,全市力争创建1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3-5个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推进文旅与科技融合

推进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无人机、北斗导航等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体验和示范应用,深化应用VR、AR、MR技术,提升旅游产品的沉浸式体验感。加快推出一批旅游和科技深度融合的试点示范项目,促进文化创意向旅游领域拓展,开发指尖博物馆、线上体验、动景穿越、手游直播等数字文化和旅游产品。落实《智慧景区建设指南》,指导、规范及评估赣州A级景区的智慧化建设、运维及保障。规范指导和政策引导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宾馆饭店等涉旅企业完成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景区虚拟游、智慧游,激活数字文旅小镇、智慧主题公园、智慧酒店和智慧田园综合体等场景。

专栏20  文旅科技赋能工程

主要内容

1、在4A级及以上景区,推广电子闸机、景区广播、触摸信息屏、信息发布LED屏、视频监控室等设施,确保游客通过移动互联网便捷完成验票、信息查询等服务。

2、培育智慧旅游景区,重点在4A级及以上景区实现“智慧监管,智慧营销,智慧服务”功能,拓展GIS、VR技术应用,提供电子门票、智能导游、智慧讲解、在线预订、实时信息推送、“云端”旅游等服务。

3、培育智慧饭店,通过对酒店内各类旅游信息的自动感知、及时传送和数据分析,实现自助入住和退房、客房多媒体自助服务、酒店智能客房控制、客房全网销售共享等功能。

4、培育智慧旅行社,推动旅行社推广使用EPR管理系统,进行景区、酒店等资源有效整合,旅游产品线上线下多渠道分销,旅行社内部各项业务智能化管理。

5、与赣州高铁西站游客集散中心联动,建立具有赣州特色元素的智慧旅游展示厅,涵盖大数据展示、智慧文旅体验、数字虚拟景区、旅游城市会客厅、旅游扶贫电商超市等功能。

6、持续推动旅游厕所线上地图标注工作的常态化,对已建成的旅游厕所进行统一编号和标识,引导建设一批新型智慧化旅游厕所。

7、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推出数字展馆、虚拟景区、智慧旅游服务中心等服务,县级以上文化场馆与4A级以上旅游景区推出在线虚拟游产品。

8、推动沉浸式业态与景区景点、城市公共空间、特色小镇等相结合,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

(三)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实施“旅游+”“+旅游”计划,支持旅游与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医疗、体育等产业跨界融合,整合各领域资源发展新兴旅游业态,促进“观光游”向“体验游”、“景点游”向“全域旅游”转变。按照“一县一特色”的原则理念,推动各县(市、区)首位产业与旅游的跨界融合。将旅游市场转变为产业产销转化平台,培育旅游用品、特色旅游商品、旅游装备制造业,将家具、服装、鞋服、脐橙、中草药等特色产业资源转变为旅游商品,通过旅游提升产品附加值,形成旅游大消费格局。到2025年,各县(市、区)围绕本县首位产业至少打造1个“首位产业+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点),相关部门每年精心打造1个以上“+旅游”示范点,积极开展涉旅品牌创建。

专栏21  “首位产业+旅游”融合工程

主要内容

加速推进南康区“家居+旅游”、赣县区“稀金谷+旅游”、于都县“服装+旅游”、石城县“鞋服+旅游”、定南县“足球+旅游”、信丰县“脐橙+旅游”、安远县和全南县“康养+旅游”、龙南市“中医药+旅游”、兴国县“研学+旅游”等产旅融合示范点建设

八、完善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

(一)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走“双循环”发展之路,精心制作对外宣传片,积极推动对外文化交流。大力支持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培育和扶持与国际接轨、具备国际市场运作能力的文化中介机构,加强与国际艺术机构的专业交流。积极组织单位及企业参与对外学术交流、文艺展演、文化交流、品牌建设活动,推动扶持赣州优秀文化产品和特色艺术作品走向世界。

专栏22  对外文化交流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

1、办好阳明文化国际论坛、第32届世界客属恳亲大会等国际性会议活动;参加“春节文化走出去”“中华文化走出去”“赣版优秀版权作品走出去”“大渊艺站海外行”等国家级及省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2、举办赣州非遗展示、文化艺术作品展演等专项文化交流活动,加强文化项目和旅游产品在港澳台地区的多渠道广告投放。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尤其是面向青少年的文化交流,常态化组织开展香港青少年饮水思源三百山溯源游等文化交流活动,以文化认同促进国家认同。

(二)推进入境旅游振兴

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参与全省入境旅游振兴计划,加强国际市场营销,策划并开展有国际影响力的论坛、节会、赛事等活动。在港澳台、东南亚等重点海外市场开展旅游推介活动,探索设立海外旅游推广中心,提高赣州在国际旅游市场品牌影响力,提升入境旅游市场份额。加快推进全省对外开放口岸城市建设工作,开通赣州与海外重点客源地的直通国际航线。

专栏23 入境旅游振兴工程

主要内容

1、研究发行粤港澳游赣州旅游一卡通,稳定开行赣深(港)旅游专列和大湾区旅游直通车,共同开发高铁和高速公路“一程多站”旅游产品。研究制定赣州与港澳台地区客源输送合作机制。

2、加快推进赣州建设全省对外开放口岸城市。争取省级支持政策,在赣州实施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覆盖面。支持赣州国际旅行社等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构建海外旅游接待网络。

(三)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搭建文化贸易平台,利用赣台经贸文化合作交流大会、江西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活动等平台开展文化贸易投资合作。培育对外文化贸易主体,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业和贸易基地的扶持力度,鼓励文化企业搭建国际营销网络,推行“互联网+贸易”模式,扶持发展跨境文化电商。建立赣州市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基地)、项目名录和产品数据库。支持文化企业参加重要国际性文化节展。

(四)创新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

制定品牌提升计划,以品牌带动文化传播、旅游推广。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确定旅游目的地品牌与宣传口号,构建市县品牌、景区品牌、产品品牌等互为支持的“红色故都 客家摇篮”品牌体系。实施“引客入赣”工程,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省内为主体的重点客源市场体系,延伸至长三角、京津冀、鄂鲁豫、成渝等城市群为重点的区域合作平台,在广东、湖南、福建、湖北、浙江等主要客源地建立和拓展客源输送渠道。深入推广精品旅游线路,打造赣州全时文旅节会体系,推动旅游宣传推广与城市经济发展、节庆品牌塑造、商务环境改造等互动发展和一体发展。创新系列文化和旅游投融资活动,扩大拓宽赣州文化旅游营销及投融资渠道。深化与各头部新媒体、OTA(在线旅游)平台合作,培育本地网红、达人,运用好短视频、微电影、网红代言、网络直播等方式,探索“全媒体看赣州”模式,建设新媒体网络营销联盟,创新文化和旅游营销矩阵。与航空公司、高铁站、旅行社合作进行推广,推出主要客源地包机及专列营销模式。

专栏24  引客入赣工程

主要内容

1、建立宋城文化旅游联盟、阳明文化旅游联盟,深化高铁旅游联盟、长征文化旅游联盟合作,融入大湾区旅游合作联盟、长江中游三省旅游产业发展联盟、湘赣边旅游联盟等区域性旅游发展联盟

2、面向重点市场推出文化惠民卡、旅游年卡、高速过路费减免、车票抵扣门票等优惠政策。

3、以赣州脐橙旅游文化节为节庆活动龙头品牌,宋城文化旅游节、阳明文化旅游节、红色文化旅游节、客家文化旅游节为支撑的“1+4”文旅节会体系。“一核三区”分别坚持办好一个主题节会,鼓励各县(市、区)打造地方特色旅游节庆品牌。

4、创新举办赣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招商推介会、赣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促进会、赣州市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高峰论坛、赣州市文化旅游投融资优选项目推介大会等系列活动,持续前往国内外重点客源市场举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推介招商会、投资合作对接会。

5、建立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报承办机制,加强对承办地的支持力度,在资金奖补、品牌创建、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全面促进文旅消费

继续推进国有景区门票降价,落实职工带薪休假、错峰休假和弹性休假制度,加大赣州旅游年卡和文化旅游消费券发行力度,组织开展“赣州人游赣州”“嘉游赣”等系列文化惠民消费月、文旅消费季活动,拉动文旅消费内需。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网络消费新方式,提升数字化预约能力,提高消费便捷度。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文化和旅游商品营销体系,推进“天工开物园”及“赣州礼物”旅游商品店设点布局,持续研发推出“赣州礼物”系列文创产品。支持特色民宿、主题酒店等创新发展,鼓励条件成熟的区域优先推进民宿集群建设,提升旅游住宿业设施品质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赣州《打造赣菜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大力培育赣南客家菜品牌,推进赣南客家美食旅游旗舰店布局,实施客家美食旅游旗舰店进星级酒店、进景区、进机场、进高铁站“四进工程”,提升旅游餐饮品质,发展美食旅游。加快演艺与旅游业的融合,开发具有赣州地域特色和文化风情的旅游演艺和常态化演出产品。推动赣州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

专栏25  文旅消费优化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

1、旅游餐饮体系优化工程以打响赣南客家菜为主线,有条件的县(市、区)在主城区、主要旅游乡镇(街道)建设赣南客家美食旅游旗舰店、赣南红色菜肴主题餐厅、客家美食街区、休闲夜市;实现瑞金、兴国、于都及主城区(章贡区)分别建成2家以上赣南红色菜肴主题餐厅,其他县市区各建成1家以上赣南红色菜肴主题餐厅;到2025年,实现每个县(市、区)有1条特色美食街区、1桌特色菜。

2、旅游住宿业优化工程。提升住宿设施品质,到2025年,力争全市五星级标准酒店达10家,四星级标准酒店达120家;每县(市、区)至少拥有一家主题酒店,温泉度假型酒店床位数达2500个积极推进特色民宿发展,重点推进阳明湖、上堡梯田、汉仙岩、小密花乡、龙南围屋民宿群、正桂民宿村、上犹水电民宿集群、赣县区祥云湖民宿集聚区、三溪寨九坳民宿集群等民宿聚集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拥有甲级民宿3家,乙级民宿5家,等级民宿超20家,旅游民宿达350家;各县(市、区)拥有至少一家丙级及以上民宿,至少打造一个具有10家以上民宿的民宿聚集区,至少打造一个60间客房或100人以上接待规模的温泉度假、中医药健康旅游、森林旅游等休闲度假及康养旅游类项目。

3、旅游购物环境优化工程按照“一县一品”的原则,大力扶持赣南脐橙、赣南茶油、石城砚等品牌旅游商品,鼓励客家文化、有色金属、红色文化等资源向旅游商品转化,到2025年,各县(市、区)开发1套具有地方元素和市场吸引力的旅游文创商品。各县(市、区)合理分布1-2个“赣州礼物”旅游商品店。重点扶持1-2家大型旅游商超、文创产品企业。赣州与京东、天猫等电商合作运营的“赣州礼物”线上旗舰店上线。

4、文化旅游演艺活动升级工程打磨提升《浴血瑞京》《夜渡于都河》《雅溪唐鉴》《盘山魂》《寻路》《苏区干部好作风》等精品演出。“十四五”期间,针对“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三条精品线路各打造1台符合市场需求、互动性强的精品旅游演艺节目,各县(市、区)以及4A级以上景区均策划创排一台特色演艺节目。

九、建立文化和旅游现代治理体系

(一)加强文旅市场监管

认真学习贯彻文化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市县乡三级政府和文旅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监管能力。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信息互联共享应用机制,构建“1+3+N”市场综合监管模式,持续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体检式”暗访常态化,动态更新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实施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加强涉文旅行业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旅游品牌评定复核机制,推动景区景点提质。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推动完善覆盖市、县两级的旅游诚信退赔机制,强化文化和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

专栏26  文旅市场监管优化工程

主要内容

1、组建市级文化旅游资源评估专家委员会,以委托专家、第三方企业暗访的方式开展3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评定、3A级以上品牌创建单位推荐以及A级旅游景区评定和复核,出台旅游质量等级“动态退出”机制,全面指导推进文化旅游资源品牌高质量建设。

2建立覆盖市、县两级旅游诚信退赔基金和管理机制,地方设立旅游诚信退赔窗口及旅游诚信退赔金,强化文化和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

3、畅通“12318”“12345”以及政务服务平台等投诉渠道,及时回复各类投诉和建议,办结率达到100%。

(二)加强服务和管理

建立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包”机制,推进各项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落实落地。对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进行流程改造,规范文化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推进各职能部门数据共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对沉浸式戏剧、电竞游戏、网络视听、在线旅游、景区演艺等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建立健全现代旅游统计体系,加强旅游统计成果的应用与推广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信息互联共享应用机制。推动完善旅游诚信退赔机制,实现市、县全覆盖。持续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体检式”暗访常态化,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发挥旅游协会在政府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壮大各类旅游相关行业协会,增强行业自律能力。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文化和旅游产业链链长制,市县两级成立文化和旅游产业链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设性跨部门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机制。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院线制改革,完善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国有文化和旅游资产监管体制和长效机制,推进符合政策条件的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实施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更多非公资本参与文化和旅游建设。深化国有重点景区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创新旅游经营管理机制,培育一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景区经营主体。建立科学有效的文化和旅游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旅游统计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专栏27  体制机制改革工程

主要内容

1、强化文化和旅游产业链,督查调度,形成“每月调度,每季通报,每半年开会”的工作机制,将文化和产业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2、重点开展瑞金共和国摇篮景区、三百山景区、阳明湖景区等国有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四)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导向,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审核机制,加强演出、艺术品、网络表演、网络音乐、游戏游艺、歌舞娱乐行业内容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文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督查机制,制定文化安全风险清单,有效化解危害文化安全的风险挑战。深入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旅游风险评估,提高景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便捷高效的旅游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探索运用新兴技术手段加强执法监管的方式方法,积极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主动监测、分析文化和旅游市场动态,指导、督促查处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第四章 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市领导“一核三区”挂片协调机制、市直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旅游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加强文化和旅游行政职能部门自身建设,在机构整合、人事安排、工作推动等方面深度融合。

二、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省支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税费、用地等相关政策。出台《赣州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夯实统计基础,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优势,提升文化和旅游统计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用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文企贷”“文旅贷”风险补偿金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多元化支持文化和旅游与科技、金融、体育等融合,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做好文化和旅游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配套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开展文化和旅游项目相关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类贷款业务。加大用地保障,将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纳入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库,将文化和旅游部门列为同级地方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审议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

三、强化人才引育

建立文化和旅游专家智库,为全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鼓励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等高等学院和职业院校发展旅游教育,探索建立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新模式。扶持发展导游(讲解员)服务公司,建立导游服务培养及激励机制,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服务标准,能讲好赣州故事的文化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加强行业管理、景区管理运营、旅行社经营管理、文创旅游商品研发等各类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每年举办各类面向行业管理部门、旅游企业的培训班,培训1000人次以上。以国际级旅游服务为标准,定期开展旅游住宿、餐饮、导游等旅游服务行业的职业技能大赛,规范提高一线员工技能水平、服务意识、服务态度。

四、完善考核评估

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旅游规划环境指标,完善文化和旅游发展绩效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年度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对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的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地各部门要把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与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挂钩的文化和旅游发展考核机制,适当增加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考核指标权重,确保“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图二:全域旅游产品网络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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