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江西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就《美丽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和事由
对《规划纲要》进行公开听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15:30,在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四楼视频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代表的产生方式
为确保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广泛性和代表性,听证代表通过发布听证公告申请报名和直接邀请的方式,由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公民代表组成。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刘志强,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二)听证陈述人
刘慧丽,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高级工程师
(三)听证记录人
陈泽强,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干部
(四)听证代表(排名不分先后)
杨诗霖,市政协委员
屠志斌,市政协委员
袁炳发,专家学者
张宗兴,单位代表
符 勋,单位代表
杨艳良,公民代表
刘立良,公民代表
廖铭清,公民代表
刘 峰,公民代表
杨 斌,公民代表
五、听证主持人主持情况
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介绍了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会代表名单,宣布了听证事项和事由,告知了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听证陈述人的发言
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就《规划纲要》的背景、目的、意义、基本情况、依据和《规划纲要》的内容作了客观全面的介绍和说明。
七、听证会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听证会代表对《规划纲要》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了意见、建议和质询,在对其表示赞同的同时,也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详见附件)
八、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建议的回应
针对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上述问题,听证陈述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详见附件)
九、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情况进行总结
听证主持人在听取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听证陈述人的解释说明后,进行了总结。听证会代表均同意出台《规划纲要》,未提出反对意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归纳整理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分析研究后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规划成果,确保规划成果符合实际。
附件:《美丽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听证会会议记录
《美丽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听证会会议记录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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