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宅改办):
根据省宅改办对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培训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4月份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分级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业务培训。现将《赣州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赣州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培训方案
赣州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
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赣州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
培训方案
根据省、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总体部署和《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全市宅改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理解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熟悉农村宅基地管理法规政策,准确掌握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精心组织、正确指导、担当作为、破解难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培养一批“宅改明白人”,为全市宅改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1.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宅改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股)负责同志,宅改办工作人员;
2.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执法和农民建房管理有关业务人员。
3.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宅改” 试点村村民理事会成员。
三、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邀请宅改专家、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等,围绕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培训。
2. 现场参观。采取现场交流、外出考察等方式,组织有关人员到市内外宅改现场实地参观,增强改革理念,提升感性认识,交流改革经验。
3.政策宣传。编印文件汇编、政策宣传手册、问题解答等宣传资料向基层、群众进行发送,广泛宣传宅基地有关政策。
四、培训内容
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胡春华副总理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3月21日全省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会议,3月24日、4月18日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业务视频培训会议等会议精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办、国办《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厅字〔2020〕18号)、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引》(农办经〔2020〕8号)、《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流程操作指引(试行)》(赣农宅改办〔2022〕2号)等法规政策文件。
3.《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2022-2024年)》(赣发办〔2022〕12号)、《赣州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赣市农工字〔2022〕1号)等工作文件。
4.江西省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农村宅基地法规政策文件选编》《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问答》等政策法规文件。
五、实施步骤
为确保培训的顺利开展,培训分为4个层面:
1.参加省级培训(根据省厅安排部署)
组织各县(市、区)有关领导和宅改人员参加省现场参观、集中培训,了解掌握全省宅改工作总体部署、工作要求和政策业务。
2.组织市级培训(4月中旬起)
4月21日举办全市宅改工作培训班;4月26日,组织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农村局长及部分示范乡镇党委书记,赴鹰潭市余江区学习考察;5月下旬,在大余县召开全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现场推进会,部署调度我市宅改工作,印发并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3.县级自主培训(5月上旬起)
各县(市、区)组织乡村干部和理事会人员,召开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业务培训,发放编印政策宣传手册和问题解,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宅改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培养宅改“操盘手”“明白人”。
4.全面总结提升(6月下旬)
在多方多形式培训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根据宣传培训情况,总结各地好经验、好做法。今后还要根据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开展重点培训,将培训工作贯彻宅改始终。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宅改办)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培训工作方案,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分级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互学互鉴,编印教材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培训。
2.精心部署安排。要根据不同受训对象,精心组织有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的培训,务求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培养一批“宅改明白人”。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原则上每次培训不少于1天,尽快让基层干部掌握法规政策、厘清工作思路、提升操作能力。
3.加强宣传动员。各地要将培训和宣传统一起来,同步发力。既要开展培训,也要加强宣传;既要让干部懂政策、熟业务,也要让群众充分认识了解宅改的重要性;既要广泛利用报纸、网络、短信、微信等手段,也要编印政策手册、问题解答、明白纸等,进行有规模、有声势、高频率、高密度的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4.严控舆情疫情。各地要加强宣传保密教育,对有关敏感政策信息,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公开或私自泄露;强化舆情监测管控,增强对潜在风险点的预测能力,制定风险防控预案,提高舆情风险管控能力,严防影响安全稳定的情况发生。要严格遵循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防范疫情风险。
5.及时报送材料。按照省宅改办统一要求,各地要抓紧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和及时总结培训情况,于5月10日前、6月25前分别将培训工作方案、总结报告报市宅改办,市宅改办将加大培训情况调研指导,适时通报各地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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