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丽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
2035年)(讨论稿)》的说明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美丽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讨论稿)》(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的二十大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特征之一,并提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在今年7月17日-18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长期关心关怀江西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2016年、2019年两次视察江西,都对江西提出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殷殷嘱托。我省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将全面建设美丽江西作为全面建设“六个江西”的奋斗目标之一,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战略部署,明确要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2022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全面规划美丽江西建设蓝图。我市被列为全面建设美丽江西唯一先行先试设区市,崇义县列为全省6个县级试点县之一,并专门出台《关于支持赣州市开展美丽赣州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给予赣州特殊支持。
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率先引领全面建设美丽江西,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的责任,将“美丽赣州建设行动”列入市委“八大行动”之一,成立美丽赣州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大力实施美丽赣州建设行动。忠琼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现场调研,高位推动美丽赣州建设;李克坚市长经常调研指导美丽赣州建设行动,并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市委、市政府领导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关心支持美丽赣州建设工作,给予莫大支持;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多次调研督导美丽赣州建设,出点子、聚民意,美丽赣州品牌全面打响。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22年5月,市政府与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国内顶级智库——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研究美丽赣州建设路径。为高标准、高质量制定《规划纲要》,描绘美丽赣州建设蓝图,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院士、副院长何军同志多次带队赴我市调研,指导我市开展美丽赣州建设工作。尤其是2022年8月,环境规划院牵头在我市召开“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2年会”,这是论坛首次在京外召开。生态环境部润秋部长、建春省长亲临会议致辞,全国生态环境领域的领导、院士专家、业界精英相聚赣州,给予我们莫大支持与鼓舞,充分展示赣州之美。
自2022年1月《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市美丽办联合环境规划院协同配合,扎实推进编制的各项工作。编制期间,何琦等市领导多次听取编制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要求和修改意见。一是扎实开展前期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先后在我市召开相关市直单位专题座谈会,并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和座谈,对标2035年美丽中国基本实现目标,结合赣州实际,组织十余人专家团队开展编制。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规划纲要》编制期间,多次组织开展意见征求。从今年2月开始,先后三次征求了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意见建议;今年4月至5月,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6日,召开《规划纲要》听证会,邀请社会代表现场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论证。6月2日,何琦同志组织召开美丽赣州建设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规划纲要》;6月10日,伟扬同志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来自中国环境科学院、北京大学等国内顶级环境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论证,并就美丽赣州建设提出宝贵建议。《规划纲要》经多次征求意见、会议论证审议等前期工作,反复修改打磨后,提交市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并通过;同时,融入今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最终形成此次上会讨论稿。
二、主要内容
《规划纲要》由十一个部分组成,包括战略背景、总体要求,涵盖八大领域、27项重点任务,提出5项保障措施。一是战略背景,包括建设基础、机遇挑战、重大意义3项内容。二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路径、战略目标4项内容。三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包括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空间3项重点任务。四是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包括积极稳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4项重点任务。五是守护万物共荣的自然生态,包括加强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推进自然生态综合性修复、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治理3项重点任务。六是打造水秀山明的美丽环境,包括持续推进三水统筹、协同治理大气环境、系统防控土壤污染3项重点任务。七是筑牢稳定可靠的安全防线,包括完善风险防范体系、保障重点领域环境安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3项重点任务。八是建设诗意栖居的美丽城乡,包括建设智慧宜居城市、建设绿色精致城镇、建设秀美诗意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4项重点任务。九是弘扬红绿交织的生态文化,包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苏区红色文化、繁荣发扬生态文化、鼓励全民共建共享4项重点任务。十是构建智慧高效的治理体系,包括构建协同共治责任体系、完善效能优异政策机制、创新精准高效智慧监管3项重点任务。十一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多元投入、严格考核评估、推广典型示范、加强宣传交流5项措施。同时,在附表中明确了美丽赣州建设指标体系,按2025、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了38项具体的目标任务。
三、征求意见情况
共征求43个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三次意见,收到16个市有关单位反馈意见48条,2个县(区)反馈意见4条,其他市有关单位、县(市、区)无修改意见。反馈的52条意见已采纳51条,未采纳的1条已作解释说明。同时,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详情见附件2)
《规划纲要》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参照《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形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专此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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