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2023年10月,我市启动开展《赣州市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25-2030年)》(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下面就规划起草工作和有关内容作说明。
一、规划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强调“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要把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赣州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的主体和核心区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此奠基,中央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从这里出发,艰苦卓绝的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在这里浴血坚持,新四军在这里改编出发北上抗日,孕育形成了跨越时空的苏区精神、长征精神、老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我市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在法治供给、场馆展陈、管理创新、资源保护、课题研究、文艺创作、教育培训、红旅融合、区域合作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尝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的系列重要指示论述,聚焦“走在前、勇争先、作示范”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我市红色资源优势,切实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市委市政府加强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制定赣州市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并将规划纳入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赣州市红色资源保护发展中心高度重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北京绿维文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家组成规划编制团队。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一是坚持高起点谋划。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规划的编制,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钟小武多次专门听取编制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项目化引领,分项研究国家政策,借鉴延安、遵义、龙岩、上海等先进经验,为规划编制提供了发展方向和工作方法。二是坚持高频次研讨。为了了解赣州实际,顺应群众期待,凸显赣州特色,结合开门编规划原则,向全社会开展“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启动网上征求意见活动,先后召开各县(市、区)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座谈会20余场,调研走访基层单位100余个,两轮向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宣传、红保、文旅、党史等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大范围征求意见,多次向市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咨询,反复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吸收和采纳,经过十余次修改形成本审议稿。对未采纳的也作了说明解释(见附表)。三是高标准构建项目库。聚焦项目化引领,用项目支撑目标,高标准构建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库,梳理出五大类重要工作的项目清单,筛选出十大重点项目,确保工作有抓手、规划能落地。
二、规划的主要依据和框架内容
规划起草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2023年)》《关于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1〕43号)》《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2021年)》《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2024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用好红色资源 培育时代新人 红色旅游助推铸魂育人行动计划(2023—2025年)》《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江西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新时代江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意见》《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赣州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赣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市办发〔2021〕2号)》.《关于支持红色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市办字〔2020〕22号)》《江西省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7年)》《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保护规划》《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建设保护规划(2021—2035年)》《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赣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赣州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赣州红色旅游区全域旅游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规划稿分四大部分12章,共有44条内容:
第一部分1-3章为基本遵循。包括规划总则、基础分析、总体要求三章。分析了赣州的革命历史地位、红色资源状况、保护利用成效以及时代发展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出建设全国红色基因传承先行样板区的总体目标以及分项目标、分阶段任务和分项分阶段的具体指标。
第二部分4-5章为开发利用的基础,包括加强红色资源保护、提升红色景区场馆两章。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红色资源保护管理的方法措施,健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创造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推广价值的红色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等工作。提升改造红色景区与红色场馆,打造红色地标,充分发挥其红色文化载体与展示平台作用,夯实红色文化开发利用的基础。
第三部分6-9章为开发利用的内容,包括红色文化研究、红色教育培训、红色旅游、红色传播等工作。以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赣州分中心为引领,紧密结合新时代需求,系统梳理红色文化的当代价值,打造红色文化新时代研究的模范。探索红色教育培训新思路、新模式、新举措,推进红色教育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建成全国红色教育培训“一线城市”。以高质量供给为导向,推动优质红色资源的产品转化,推动红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成全国红色旅游优选地。把握时代特征,持续创新红色文化的话语表达和传播手段,创作系列红色文艺精品,拓展红色宣传阵地,讲好新时代的红色故事,提升赣州红色品牌知名度和传播力。
第四部分10-12章为保障、工作落实等内容,包括加强区域协同合作、保障规划实施、分县(市、区)发展指引。拓展多元化合作对象、拓宽多领域合作内容、完善长效化合作制度,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为赣州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更多的机遇。组织领导、政策支持、人才保障、督导考核,确保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从宏观规划落实到微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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