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赣州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不合格和无证照的托管机构“反弹回潮”,引导学生及家长选择“白名单”内的校外托管机构,劝告学生不参加“白名单”外托管服务,确保学生托管安全,赣州市教育局起草了《赣州市校外托管机构“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该文件属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履行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
二、主要内容
文稿共分总则、管理原则、认定条件、申报流程、结果运用、工作流程和附则共7章17条。
第一章:总则,共2条,明确了“白名单”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管理原则,共4条,明确了“白名单”管理遵循合法公正、分级管理、动态管理、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认定条件,共3条,明确了纳入“白名单”的校外托管机构应符合的条件及校外托管机构移出、重新纳入、不得列入“白名单”的情形。
第四章:申报流程,共1条,明确“白名单”机构认定评估按照“申报、审核、公示、发布”的流程开展。
第五章:结果运用,共2条,明确了参加“白名单”外校外托管服务的学生家长要签订“安全承诺书”,“白名单”内外的校外托管机构实行分类监管。
第六章:工作流程,共3条,明确了“白名单”发布、移出“白名单”机构申辩、名单公示等流程。
第七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单位和施行日期。
三、征求意见情况
经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共收集4条意见建议,采纳3条,采纳的意见建议均有法律规定或文件依据,不采纳1条,已和相关单位沟通。
赣州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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